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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两级审查监督缓刑

(2010-11-19 07:58:02)
标签:

检察院

缓刑

监督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检察院夹在公安和法院之间。民间俗称,公安是做饭的,检察是送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在公检法三家中检察院是最弱的,但检察院是法定监督机关,能左右监督,左边监督公安侦查的合法性,右边监督法院审判的合法性。自曹建明担任检察长以来,出台一系列的措施检察监督措施,颇合法治,值得肯定。检察院在目前的公检法三家中是最讲法律的,这或与曹检察长的法律出身有关吧。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这个规定主要是监督法院适用缓刑是否正当。

 

《规定》确定了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时应当重点审查的八方面内容,如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错误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的情形;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错误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或者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重罪判轻罪、轻罪判重罪的情形;是否存在司法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影响公正判决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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