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壮的裁定
(2010-11-08 17: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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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慈法执异字第395-16号]中出现了这样的罕见内容:“本院合议庭审查后认为……解除查封理由不成立。但湖南省高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指令本院解除查封,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解除对本宗土地的查封”。
慈利县法官是坚持法律的,但顶不住权力的干涉,只能在裁定书中向社会做一个交代。不知湖南高院看到这份裁定感想如何?作为上级法院,本应支持下级法院依法办案,但估计湖南高院也挡不住权力的干涉。这就是法律的现状,法律还只是在纸上,落实到生活中还有距离,但我们也从中看到了坚持法律的法官们,他们冒风险做了应该做的事。法治就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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