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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粽子品牌法律大战旁听记

(2010-10-28 19:45:33)
标签:

五芳斋

粽子

杏花楼

点心

商标权

侵犯

纠纷

斯伟江

陶武平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五芳斋”缘于清代苏州,散落于江浙沪。于浙江为嘉兴五芳斋粽子,于上海为杏花楼五芳斋点心。浙江五芳斋,注册有“五芳斋”商标并获得“中华老字号”,而上海五芳斋亦曾获得“中华老字号”。本来,花开三朵,各表一枝,井水不犯河水,然而嘉兴五芳斋,粽子销售蒸蒸日上,一支独大,上海五芳斋遂亦打出五芳斋粽子牌子,同室操戈。嘉兴五芳斋遂告上海五芳斋商标侵权。案件于20101028日在上海第一中院开庭。

 

原告嘉兴五芳斋,由才子律师斯伟江领衔出马,猛将吴鹏斌为前锋。且说斯伟江,乃上海青年律师翘首,其善属文,其文杂而深且密,旁征博引,夹以俏皮,时称“斯体”。其庭审发言,激情澎湃,言嘉兴五芳斋商标自当受到保护,上海五芳斋虽有历史渊源,然亦得规范使用,岂可新开设五芳斋公司,以企业字号侵商标属地?上海杏花楼做粽子无可厚非,何必搭嘉兴五芳斋顺风车?是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三百万。

 

被告上海五芳斋,由名闻遐迩陶武平律师担当出场。陶武平者,功力深厚,以办“潘萍硫酸案”声名鹊起,后办“银河宾馆损害赔偿案”名声大噪,乃上海律师前十甲。其发言,声情并茂,娓娓道来“五芳斋乃老字号,未曾侵权,且在上海发扬光大,无可厚非。”

 

主审法官,乃一不让须眉之巾帼。上午证据交换,文件错综相杂,一一理之,举证、质证、质辩。下午则组合证据,陈述事实,夹以法官发问,然后辩论。辩论期间,法官无为而治,任其东西,酣畅淋漓,然双方意见多雷同,犹如炒冷饭,旁听者难耐烦。

 

平心而论,浙江五芳斋权利醒悟早,以法律保护自己,而上海五芳斋虽有历史,然不可敌法律也,且几百年的历史,起承转合,随人说得清?于是,法庭上,各说各话,天马行空,信马由缰,此其不足也。

 

吾人于旁听期间,读书三本。其一李清照诗词选,易安自成一体,其言婉转清丽。其二,增广贤文,多见古训。其三,六世喇嘛仓央嘉措情诗选,佛家言诗,别开生面。开庭结束,书亦翻毕,出门天已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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