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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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8日,北京的周泽律师在汶川映秀镇旅游时,因没有给领导出行让道,竟然被手铐,嘴巴亦被毛巾捂住。简直不可思议。周律师报警后,警方反责他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由此可见,只有官权,没有民权。当官的耀武扬威,滥用警戒,平民怒目而视,而法律(确切地说是司法人员)是站在官员那边的。与台湾公职人员的扫街拜票,主动亲民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何故?盖台湾官员是民选的,不尊重老百姓,就没选票了,而大陆官员是任命的,用不着尊重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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