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谢亚龙案
(2010-09-18 05: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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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亚龙证人转列被告诱捕异地关押管辖泄露国家秘密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看谢亚龙案的报道,就好像是看戏,里面有很多的戏剧元素和法律小把戏。第一、由证人转被告,这是检方的经常性策略。当作为证人侃侃而谈,庆幸未涉案时,其实已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一旦被诱供出证据,就自招其罪了。所以,与司法机关说话,一定要律师陪同。所以,司法机关找证人说话,一定会想尽方法排斥律师。第二、谢亚龙是以开会被诱捕的。诱捕计划是检方的家常便饭,而“不经意”的抓捕,有利于审讯、搜查证据。但诱捕也显得司法不光明正大,而是阴谋诡计。第三、异地关押。异地能排除本地关系的干扰,且在陌生地方,给当事人心理威慑,有利于审讯。但这个也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异地关押会涉嫌变相的逼供诱供,会涉嫌管辖违法。谢亚龙在北京工作,如果涉嫌犯罪,犯罪行为地在北京,应北京管辖。第四、传谢亚龙涉嫌国家秘密罪,足协也有国家秘密吗?这个罪名来的突兀。真是无处不在的秘密。这些都说明了,司法不透明,当事人被传唤、被监视居住或采取其他措施,而律师和家属都不知情,只能猜谜。文明的司法,程序应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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