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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修改的疑问

(2010-09-04 23:06:30)
标签:

代表法

修改

不脱离

生产

岗位

代表工作室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本次《代表法》修改,拟规定“代表不脱离生产和工作岗位”“代表不得设个人办公室”。该条文的目的是要代表做好本职工作,与选民保持距离,不扩大代表的影响力。该条文约束了代表职能和功能的发挥。该条文实际是废除代表武功。这样的条文,会是代表提出的吗?这样的条文,代表会通过吗?如果是代表提出的,那么这种对权利挥刀自宫的代表,会代表选民利益吗?如果不是代表提出的,又要代表通过这个挥刀自宫的条款,这样的代表能代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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