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诉讼中的两个重要问题
(2010-08-28 1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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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诉讼欺诈滥用诉权伪证律师法官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第一个问题是诉讼欺诈。即虚构事实、隐瞒事实或利用对方缺失证据的机会,利用诉讼欺诈钱财。这和审判机械主义相关,法官过分看重证据,根据证据来机械认定法律事实,而忽视以日常逻辑、生活经验来判断。另一方面是没有树立起律师对法庭的忠诚义务,律师只对当事人负责,会为了当事人利益而牺牲客观事实。这样的官司,很容易激化矛盾,一方利用欺诈手段赢得诉讼,对方必然不服,不服又无法在法律上推翻,于是法律之外的暴力不可避免。天下的事情,莫过于一个理字,法庭之争也是道理之争,离开道理,必有后患。欺诈诉讼中,最为表现突出的是伪证。譬如当前出庭的证人,基本上是培训和演练过的,要么不出庭,要出庭就是伪证,这种倾向很危险。所以,设立民事伪证罪,以及提高律师的交叉询问能力、法官的发问能力,非常重要。
第二个问题是滥用诉权。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也是不诚实诉讼的表现。具体是,诉讼请求夸张,狮子开大口,以诉讼为中彩机会,而不知诉讼为凶器。其次,为了增加诉讼金额,混淆法律关系,重复计算各种费用,譬如既要违约金又要赔偿金等,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和影响司法效率。再次,会在损失计算的证据上搞伪证,或与第三方串通非法造取证据等。防止滥用诉讼,应该改革律师费承担办法,即由败诉一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这样起诉方就不会不计成本滥用诉权了。其次,设立滥用诉权之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滥用诉权会被反诉赔偿,如此起诉时必然三思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