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逻辑
(2010-08-26 19: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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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律师逻辑矛盾杂谈 |
分类: 律师技能 |
今天拜读了同行的一份关于继承纠纷代理词。该代理词是我一个朋友所请的律师撰写的。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认为,系争标的物不是遗产,对方无继承权;第二个层次认为,假如该标的物是遗产,则对方未尽赡养义务应不分或少分。我朋友看了有点疑惑,说这份代理词好像有点矛盾,到底是不是遗产?本方立场不坚定。
本案是否遗产争议很大。律师认为不是遗产,但法院可能认定为遗产,如果不提遗产分配意见,可能会吃亏。因此两个层次的代理意见,无可厚非。而当事人对该代理词有疑惑也是正常的。在当事人看来,律师对是否遗产应有一个清晰的态度,而不应模棱两可、自我矛盾。后来,我提了一个折中意见,即第一层次认为系争标的不是遗产,第二层次认为无论是否遗产,对方不应分取。实际上只是逻辑稍有变化,但坚定了立场,当事人容易接受。
律师在写法律文书,经常会因实用主义,而发生逻辑上的矛盾,给客户和法院的感觉不好。应该把逻辑调整清晰,立场坚定,不自相矛盾,这样的表达是要有点技巧的。譬如合同纠纷中,本方认定合同有效,但一审判决无效,二审的上诉状中该如何表达?既要坚持“有效”的意见,又要考虑在“有效”被驳回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因此,可在上诉状中,第一层次坚持合同有效,第二层次认为“一审错误认定合同效力,且未对合同无效的后果予以依法处理”。这样,既指出合同效力问题,又顺着一审法院的逻辑来驳其不足。
又譬如刑事辩护中,在律师认为无罪,但被告人很可能被判有罪的情况下,律师的辩护会显得矛盾,一方面是无罪辩护,另一方面又要指出罪轻情节,会让人感觉逻辑混乱。这种情况下,应该两个辩护律师分工,一个说无罪,一个说罪轻,比较清晰。而如果只有一个辩护律师,给人以矛盾的感觉是不可避免的,会影响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