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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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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的文化

(2010-08-17 10:14:08)
标签:

法律

签字

文化

潜规则

姜宗福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签字是一种文化。法律上,签字是意思表示的最重要的方式。譬如合同签字,合同就成立了,笔录签字,对笔录就认可了。签字是必须本人实施的行为,不能代签,如果代签,就是冒名顶替了。实践中,经常发生所谓的“授权代签”,即授权他人代签本人名字,这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就如结婚一样,不能授权他人的。对于“授权代签”,可以签上被授权者的名字,后面括弧注明“为某某代签”。

 

签字文化有潜规则。案卷中有不少领导批示,这些“微言大义”需要“悟性”解读:其一、从内容上要看出,批示重点在哪里?偏向哪一方?力度如何?领导对案子有看法,但或违法、或不妥当、或碍于情面,不能直说,只能靠批示曲线救国了。其二,从形式看,大有讲究。曾担任过副市长的姜宗福说的妙:领导签字。如果字是横着签的,意思是“可以搁着不办”;如果是竖着签的,则要“一办到底”;如果在“同意”后面是一个实心句号,说明这件事必须“全心全意”办成;如果点的是一个空心句号,百分之百办不成,拿领导的话说是“签了字也是空的”。字怎么签?原来是早有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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