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法律人
(2010-08-05 13: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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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墨子兼爱非公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墨家的精神是兼爱、非公,化为法律语言,即见义勇为、无因管理、反对侵权。具墨家精神的法律人,不同于替天行道而滥杀无辜的梁上好汉,也有别于金庸书中义气为重的武侠,而是以法律为武器,理性正义的堂堂之师。
中国的法律界就有这么一批墨家法律人,有律师、法学家、媒体人等(公检法中也有,只是没出头露面),每逢法律事件出,或免费代理,出手相助;或摇旗呐喊,呼吁正义;或开法律研讨会,以壮其势。这些法律事件,都与这些法律人自身无关,所作的一切也没有回报,为何去做?因有墨家精神也。而这种公义法律精神,正是法律脊梁所在。正因为没有利益攸关,所发的声音客观公正;正因为不计所得,无欲则刚,而言论堂堂,大道公行。
墨家有勇,亦有智。以墨子而论:“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公输盘诎,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问其故。子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墨子在言论上说服公输盘和楚王,但并不能阻止战争,在守城技术上战胜公输盘,还是不能阻止战争。最后向对方摊牌,我已有安排,就算我牺牲了,弟子还在守城,这时楚王见目的达不到,才不得不罢休。由此可见墨家法律人,要事有所成,有公义之心只是基本,还需真才实学,还需牺牲精神,但最重要是会善于斗争。勉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