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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正卷、副卷

(2010-06-28 19:27:10)
标签:

法院

正卷

副卷

重庆

公函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法院的卷宗分正卷和副卷,正卷装的可公开文件,譬如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判决书等,副卷装的是不公开的内部文件,譬如审理报告,领导批示等。最近重庆涪陵区法院,在一起案件中,把本应放在副卷的一份公函,编进正卷去了,结果被眼尖的律师发现。该函内容是:“一审(法院)不应采信(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的)错误鉴定结论,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这是一份赤裸裸的权力影响审判的证据。

 

笔者没去考证域外法院是否有副卷制度,但认为,审判的一切内容,包括目前副卷的合议庭笔录等都应该公开。法官的办案,是根据证据和法律依法作出,没有什么不可公开的,合议庭意见也可以在判决书中体现。这是一个阳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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