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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模式发酵:律师还敢辩护吗?

(2010-06-22 10:34:54)
标签:

律师

辩护

龚刚模

检举

立功

模式

发酵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龚刚模检举自己的辩护律师以立功的模式,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找到了一条求活新路。据财新网报道,最近甘肃也发生一起被告人检举辩护律师事件。在休庭期间,公诉人在法院拘押室讯问被告人,这位被告人供述称,是律师会见时交代他做否认的。而在江西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二审开庭中,一名被告人突然拿出几张纸条,检举他的同伙串供。被检举的这位被告人称,我的律师来见过我了,这个案件有些事实不清楚,因此叫同伙不要承认。

 

律师执业的边界要明确。律师不能教唆或帮助当事人作伪证。律师认为证据不充分,做出事实难以成立的结论,是正常的执业范围。但为立功,当事人会把自己的所为(包括发挥律师的分析意见)指证是律师教唆的,此时律师是跳进黄河洗不清的(除非律师会见时也全程录音录像)。龚刚模模式是鼓励当事人对律师的背叛,也迫使律师不敢大胆辩护,最后是摧毁辩护制度,演变为互相告密制度。

 

辩护制度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为了保证这个价值目标的实现,法律赋予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特权,譬如律师一般不能检举揭发当事人,以维护双方的信任关系。因为,一旦律师去揭发当事人,那么没有一个当事人再会来请律师了。同理,也不应鼓励当事人去揭发律师,那样没有律师敢于辩护了,辩护制度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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