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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是资金监管的好方式

(2010-01-29 16:27:47)
标签:

律师

提存

资金监管

公证处

杂谈

分类: 律师技能

今天去公证处办理了个提存协议。

在一起股权转让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一个担心付了钱,对方不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个担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后,收不到钱。谁也不信谁,陷入僵局。后来决定,一方把钱交到公证处提存,另一方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证明放款。公证处有公信力,于是事办成了。

 

提存就如外贸中的信用证,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解决了双方不信任以及可能反悔的问题。一般当事人不会选择对方当事人或者对方律师推荐的监管方,独立的公证处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公证处有专门的提存账户,进出账方便。提存费明码标价,是提存金额的千分之三。

 

银行也办理资金监管业务,但手续繁琐,而且资金监管的账户是一方当事人的账户,放款必须经其同意,而不是凭已履约的条件放款,因此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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