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心态要好
(2009-10-06 09: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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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事辩护心态要好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刑事辩护律师心态好,放松了,才会辩的好,理性之余兼顾感性。
实际上,刑事辩护律师一半的工作没用于辩护,而是用在与焦急的家属沟通解释,以及与公检法的联系沟通上。另外四分之一时间用于去看守所的奔波之中。真正静下心来,阅卷、调查和准备辩护策略的时间也就四分之一。
律师疲于奔命又效率不高,根本上是刑诉法的落后造成的。譬如,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最需要帮助,家属最着急,但律师就是最难见到当事人。这些,家属一般不了解,需要律师要大量的解释。而即使会见,又不能谈案情,只是解释一下罪名和程序以及告知补正笔录的权利,没法实质辩护。
一方面家属催的急,一方面侦查机关冷面孔,而难得的会见,又没法案情交流。这就是目前侦查阶段刑事辩护律师的现状,这种情况下,心态会好吗?不好又如何呢?不好也得好吧,只能适应,无法改变。刑事诉讼法保障嫌犯人权太弱了,顺手把律师的一些权利也剥夺了。
心态要好,表现在:
1 同情和理解家属心情,不温不火地解释法律规定,律师的作用在各个阶段是不同的。
2 理解办案人员的立场,但并不等于认同其意见。他们的任务是追诉犯罪,是不可能客观全面的,而会倾向有罪、罪重部分,无罪、罪轻部分要律师来提出。其次,办案人员也只是一份工作,履行职务换取工资而已,律师的履行职务也是工作,沟通交涉起来要客客气气,以理相争,以理服人。
3 总有事做,总有话说。没有完美的案子的。办案机关启动案子,寻找证据,总有不足之处的,辩方总有可辩之处,譬如罪名、事实、程序、证据、事出有因等样样都是辩护点。毕竟做案子要形成证据链难,辩案子找找漏洞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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