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22日,纽约地铁里,四个黑人小混混挑衅白人工程师戈茨,要求给5美金。戈茨拔枪还击,一连五枪,击伤4人。9天后,戈茨投案自首,作了四小时的录音录像供述,毫不讳言要惩罚街头小混混。
检察官以戈茨以报复为目的,无视他人的生命,提出非法持枪、谋杀未遂等一共十三项指控。
检察官传唤了被害人(作为污点证人,豁免刑事责任)、目击乘客、邻居、法医专家、警察来证实,17个细节和供述状一致,并在法庭模拟被害经过。
似乎戈茨死定了。
辩护律师出场了,他说,戈茨是在自卫,是处在恐惧情况下,不由自主的快速反击,没有谋杀的动机。
律师指出漏洞:起诉证据表明,戈茨在开第四枪和第五枪之间有停顿,并对最后一个被害人说“你活够了,再吃一枪”。但八个乘客证言,没有听到停顿,也没有听到戈茨的说话。
于是律师告诉陪审团,戈茨的供述绝大部分是客观的,但在谋杀这点上,戈茨没有意图,戈茨的“你活够了,再吃一枪”只是脑海中的自言自语。戈茨的五枪是恐惧下的快速反击,不存在停顿。
陪审团不能一致确认戈茨有谋杀动机。
这就是《地铁里的枪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弗莱切所著。
律师以自卫为基点,赢得了陪审团的同情,但如果是紧急避险为辩护基点呢?或许效果更好,也可能更糟糕。
戈茨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决监禁六个月,其他指控不成立。
法律永远充满了争议,这也是它的迷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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