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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将身《燕歌行》,岑参出塞仕轮台

(2011-09-01 13: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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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

轮台

《燕歌行》

哥舒翰

高适

分类: 唐诗宋词

    盛唐是隋唐盛世最鼎盛的时期,军事、经济,以及文化上都发展到了极致,如果说王维、孟浩然是田园诗的代言人,那么边塞诗的代表诗人,无疑就是高适和岑参,后人将其称作“高岑”。

    翻阅史书,我们不难发现,岑参的出身比高适好些。在《感旧赋》中,岑参很自豪写到,“国家六叶,吾门三相”。只可惜,家族声望未能惠及到岑参本人,以致他“久与人情疏,转爱丘壑中”。

    当然,岑参也在这里用功读书,为出仕做着准备。

    开元二十四年,20岁的岑参“一从弃鱼钓,十载干明王”,决定去首都碰碰运气。于是,他一路来到长安,并献书阙下。遗憾的是,献书没有下文。所以,路经潼关时,诗人“羞见关城吏”。

    岑参晋身仕途时,已经29岁了,可九品芝麻官一干就是两年。为此,诗人产生了人生紧迫感:“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功名只向马上取,真乃英雄一丈夫”。于是,他立志向班超学习,投笔从戎。

    天宝八年,高仙芝统领安西四镇节度使,岑参被邀担任幕府秘书。

    这是岑参第一次出塞。西出阳关,诗人一走就是两个多月,“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走过山峦群集,穿越黄沙遍野。再往前走,气温骤然降了下来。八月在中原还是瓜香果熟之际,但“胡天八月即飞雪”。岑参一语惊人,岂不是家乡的“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在人迹罕至的西北边陲,满目所见的,只有铁衣、狐裘和角弓;充塞耳畔的,则是风吼、马嘶与羌笛。在诗人传递出来的气象信息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瀚海阑干百丈冰”。与内地数十倍的温差,在当时也许不能用数字求证,可他用笔告诉我们:狐裘穿在身上也不暖和了,红旗也冻得翻不起来了,就连天上的云层也仿佛凝成了一片……岑参在军营呆了一年多,郁郁不得志,最后回到了长安。

    天宝十三年,岑参第二次出塞,这次投奔的是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和高仙芝“美姿容”不同,封常清“相貌丑”,但人不可貌相,封常清也是盛唐一员悍将。因为攻灭大勃律有功,唐玄宗还亲自在华清池接待过他。

    岑参在封常清手下干了三年,期间写了很多脍炙人口的诗歌,尽管绝大多数是吹捧顶头上司的,但没有不影响他的才华横溢。那首《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是典型的大唐狂人的作风。“汉家大将西出师”是在“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的恶劣气候中行军。光从这种气氛里就能使人感觉到,这是一支不可战胜的铁军。所以,诗人信心十足地断定,“虏骑闻之应胆慑”因而要在“车师西门伫献捷”。

    “君不见,走马川,学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_《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_《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也许真的是巧合,就在岑参当第二次出塞时,高适也选择了弃笔从戎。

    在唐朝诗人之中,高适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另类,就他混得最好。尽管在成名之前,也当过二十多年“京漂”,但他可不是吃喝玩乐。期间不仅认识了“兴来书自盛,醉后语尤颠”的书法家张旭,还和“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琴师董庭兰打得火热。更重要的是,他创作了那首足以影响他一生的《燕歌行》: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塞草衰,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边庭飘摇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燕歌行》的确是一首好诗,是高适写给大将军张守珪的,古今唐诗选本很少有不选这一首的。说起来,张守珪也是盛唐名将,屡立奇功,深得唐玄宗恩宠。遗憾的是,最后骄兵而败,晚节不保。

    突厥在关外杀人放火,探马带着军情来了。本来就“山川萧条极边土”,可汉家将士还敲着锣打着鼓,过了山海关。各种旗帜迎风飞扬,满山遍野。这哪里是去打仗,更像是摆阔搞演习去了,军队里到处蔓延着骄兵情绪。前方是“战士军前半死生”,可主将还在后方“美人帐下犹歌舞”。战争惨败了,曾经“天子非常赐颜色”的将领看着夕阳下越来越少的兵士们,恨不当初。在敌人久困城池后,粮草终会用完,与其饿死,不如“相看白刃血纷纷”。诗人最后写到,如果飞将军李广还在人世,统兵杀敌,沙场征战,一定会减少很多悲苦的。

    一直混到50岁,高适总算进了官场。50岁是什么概念,王勃、李贺的人生都快活了两轮,杜牧、元稹也是入土为安的人了。而高适仅仅是县尉,还好福大命大。高适不愿“揣摩惭黠吏”,毅然投奔哥舒翰幕府效劳去了。

    哥舒翰是胡将,这一点与阿史那杜尔一样,都曾是突厥酋长,却又都是对唐朝忠心不二的主。如果说石堡城一战哥舒翰还只是小试牛刀,那么攻破黄河九曲就是盖世之功了。自此之后,西北边疆再无战事,不少人为他写了颂歌,最牛的就是那首《哥舒歌》:“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高适出塞第三年,安史之乱就爆发了,诗人的命运也因此发生了巨变。在这场内乱中,封常清、高仙芝、哥舒翰三人成了十足的倒霉蛋,也成为替李氏江山顶缸的最悲情人选。据《新唐书》记载,封常清被杀后,陈尸于高仙芝身旁。高仙芝看着同僚的头颅引颈受戮。哥舒翰死得更惨,是被安禄山诛杀的,还被冤为降敌求生。

    失去主公的岑参和高适,几乎同时在长安见了面。经“诗圣”杜甫的荐举,岑参做了右补阙,但因为他“频上封章,指述权佞”,很快就被贬谪出京,客死异乡。高适则不同,安史之乱给了他一个扶摇直上的机会。因为帮助肃宗在防范永王谋反这件事立了大功,一下子进入高官行列。

    遗憾的是,此时的高适已是垂暮之年,上任第三年就离开了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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