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发商诉求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案的几个问题

一、开发商胜诉了?
1、本案是确认之诉,只是确认原本存在的无效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及其法律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审判,本不存在胜败的问题。
2、一审判决通过诉讼费的负担,确定了开发商的过错,其实是购房者胜诉了。
二、开发商因此获利?
未必。
首先,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只是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付所有权。
其次,如果购房者起诉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孳息,补偿装修对价,赔偿增值的信赖利益损失等,开发商将彻底败诉,甚至可以血本无归。
三、司法不公?
房屋涨价是众所周知的多年来的普遍现象,此案是常见的简单民事纠纷,法律规定明确,事实简单清楚,一审判决正确。
本博认为,如果购房者提起诉讼,合法行使诉讼权利而被判决败诉,大家再讨论司法是否公正不迟。
但是,估计大家等不到这个结果,明天的二审庭审很可能传来和解或者开发商撤回起诉的消息。
四、开发商要干什么
开发商的意图很明显,另案排除购房者的占有。
五、购房者如何维护权益
行使缔约过失债权请求权:起诉
六、是否加重购房人诉讼负担
是,但是购房人应当知道房屋权利瑕疵而购买,作为没有尽到注意谨慎义务的缔约过失一方应当承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