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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原告代理费花的挺冤——诉前服务第22天

(2017-03-14 10:21:47)
今天一位年轻的律师代理一件离婚诉讼。双方结婚3年,没有任何感情破裂的证据而要求离婚。
建议其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或者选择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拒绝,坚持立案。
告知诉讼风险,仍坚持立案。表示:知道离不了,代理费也不高,就是帮当事人走个程序。
其实,离婚诉讼从起诉到判决生效,再加上半年限制起诉期限,需要近一年时间。
一年后再起诉,可能仍然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用一年时间,原告反复申请诉前调解,坚持离婚。如果反复调解不成,这过程本身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
代理人应当从委托人实际权益保护出发,不应当从自己方便角度去毁坏职业操守。
该律师在其他热心法援律师邀请下,拒绝加入法律人共同体,称自己的群太多,不入群。做律师怎么可以拒绝法律人之间的交流呢?
——为这位律师的发展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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