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是因为被告不道德——诉前服务第13天
(2017-02-15 07:17:57)
今天,一位75岁老爷子因一女教师开车撞伤其老伴而代理老伴来起诉。在门诊医疗花费200余元,自认被告已付200元。诉请:1、赔礼道歉;2、赔偿医疗费275元;3、赔偿挂号费3元;4、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调解员诉前调解,被告称已付500元,原告称:原告受伤后没有住院,体谅被告,而被告没有探望老伴,而且赔付200元称已赔500元,不诚实、不道德,要求法院开庭判决。
经律师和我接待,老人息诉——有时候纠纷就不一定是为了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