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受奖励
(2010-03-20 21: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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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今天下午又去区里参加表彰大会,我院又被奖励两个标兵,三个三等功(全区各十名)和一个先进集体称号。
很多年没有这样频繁受奖了,还真有些不适应。
想起一句老话:“我只是为国家和人民做了一点应该做的事,没想到党和人民会给我这么多荣誉。”
这和“法官不应当追逐世俗的名利”之间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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