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认识误区(六):人才资源匮乏
(2009-05-24 19: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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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人才资源匮乏,搞不起来多元调解。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点在立案庭。而立案庭的核心在于立案窗口的“过滤”、“初步消化”及与人民调解室的衔接、指导。因此,只要立案庭长和立案窗口负责人是改革的忠实践行者,只要一把手和主管院长支持甚至不反对即可以成功。
我院的实践是:我接手立案庭开始改革的时候,仅换掉了庭长和负责立案窗口的副庭长,另外接收4名“拟待岗人员”。成立了巡回审判、速审组。平均年龄45岁。两年来,大家团结一心,在欢快的气氛中,实现了我们的预期目标。但是,有很多立案庭的同志,看到采访、调研、视察者纷至沓来,才知道,昌邑法院做出了令人惊叹的的成绩。
所以,不必要求全体干警都成为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即多元调解)专家,但是,立案庭长必须是专家——因为他(她)是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