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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女生被奸案  会否用重典?

(2009-04-30 18:36:53)
标签:

杂谈

分类: 世相杂谈

                             丽水女生被奸案  会否用重典?

    浙江丽水市碧湖中学几十名女初中生(其中至少有10位13周岁到16周岁)惊动世人的被强奸案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据报道涉案人员中不仅有多个村干部,传闻中还涉及多位公务员。

    先前的习水强奸案、贵州学生妹的卖淫,已让人及其愤怒;此次丽水的强奸案,只让人觉得一片黑暗。我们曾经很善良的以为恶徒只不过是极少数,却不曾料到各地都会有这样的“极少数”!骇人听闻的诸多强奸幼女案,已经使我们的良知底线受到挑战!如此众多的禽兽之行,遭践一方,居然能“潜伏”好久才被曝光,公理何在?法律何在?

    以前不要说强奸幼女,即使强奸成年女性,被判死刑的也不在少数,可现在听到过几个因此类事而被杀头的?市场经济的大潮,似乎连道德评判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对待这种事,老百姓的态度很鲜明:天生万物以养官,官(哪怕是村官)无一德以报民,该杀!”更何况是扰民害民之官?然而,老百姓毕竟不是法官,你自管自在哪里愤怒,他自管自在那里造孽,谁知道用重刑会牵涉到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少女何辜?受此凌辱?此时不用重典,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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