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大脑
(2011-04-06 2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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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大脑语言习得教育 |
分类: 语言 |
语言是人类特有的能力,有的动物也有用于沟通的类似语言的手段,但是与人类语言相比,动物的语言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例如动物语言不像人类语言那样具有任意性,二元性,开放性等特征。同时,经过实验证明,动物也没有能力习得人类的语言。有的人会认为,可能是动物不具备像人类那样复杂发音器官的原因,人类通过不同部位的不同发音方法进行适当的组合可以发出大量相互区别的音,为人类表达大量不同的信息创造了工具条件。但如果仅仅是发音能力的原因,那么动物应该能学会人类的手语。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专家专门对此作了实验,试图教一个被取名为Chimsky的黑猩猩手语,结果虽然它能学会一些,但其实是很有限的,而且即使是学会了的那一部分,它使用语言的方法和人类也是很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了,大脑结构本身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本文主题就是关于人脑在人类语言能力中所扮演的角色。
本文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大脑各具体区域与语言的关系。第二部分介绍根据乔姆斯基的假说提出来的语言习得机制。
第一部分,大脑各具体区域与语言的关系
大脑功能的侧化大.脑两个半球,除每一半球具有感觉、运动、视觉、听觉等特定区域外,两半球之间的功能也有显著的差异,每侧半球具有自己的优势功能。现在一般认为左半球的主要功能是言语机能和进行抽象逻辑思维活动。而右半球主要功能是掌管知觉物体图形、空间关系,进行直观形象思维,同时与人的情感有密切的关系。学者们发现,大脑两半球在生命的早期(幼年),其功能不对称的表现并不明显,随着言语活动的发展,特别是读写技能的获得,两半球在功能上逐渐分化,大约到10多岁,专门化过程才基本完成。大脑的侧化得到脑损伤的证实,右半球的损伤,会在空间知觉、音乐能力或身体知觉等方面发生障碍,左半球损伤,则使言语能力受到破坏,推理、逻辑等智能活动也因而丧失。
有两点值得提出来。第一,虽然语言功能在左脑,但人的许多处理语言的活动都需要有右脑的参与。比如,语音语调的识别和操作,汉字等象形文字读写,以及比喻等修辞方法的处理等,都涉及人类音乐、形象、想象等方面的能力。第二,在大脑功能完成侧化以前,如果左脑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切除的话,语言能力是能够在右脑中建立起来的。当然,左右脑处理语言的方式毕竟是不同的,对于线性的语言建构,只能由左脑来辨认。比如对依赖语序表达语义的语言的理解,单凭右脑是做不到的。
人类已经做了很多从生物角度对大脑的语言功能的研究,成果主要来自于大脑受损案例。所以,我们了解大脑的语言功能分区的切入点是不同的部位受损与相应的失语症状的联系。
布罗卡氏失语症,由位于大脑皮层额下回后部的44、45区的布洛卡区受损造成,其症状是说话费劲,一般患者说的是电报式的语言,常出现替换省略扭曲等现象,说明音系系统受损。
韦尼克氏失语症,是由韦尼克区的损伤造成的,该区域包括颞上回、颞中回后部、缘上回以及角回。症状是理解话语和书面语言的能力出现障碍,说明语言的句法和意义部分出现了问题。
与以上两个区域相关的还有一种较特殊的失语症是日语的书写失语症。日语有两种符号系统—借自汉字的书写系统和以音节为基础的拼音书写系统,即假名。汉字符号与读音没有联系,如果布罗卡区受损,患者仍能读写汉字,但不能处理拼音系统假名。如果受损的是韦尼克区,书写汉字的能力能保持,但表达的东西毫无意义。
传导性失语症,传统的解释是布罗卡区和韦尼克区之间的链接部位受损造成,但比较新的发现是该区域位于额顶骨局部。该区域负责的是语言意义和形式的合成,受损后的症状表现为,说话流畅但遁词太多,结构组织差,但理解方面问题不大。
名称记忆消失症,表现为见到人或物时记不起名称,说明建立感觉提之间相互联系的角脑回出了问题。
第二部分,语言习得机制
与第一部分不同,这部分所要介绍的并不是大脑某个特定区域的功能,而是大脑内部所具有的一种机制,及语言习得机制(LAD, 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先天论者认为,这是人脑与生俱来的内在功能。再进一步介绍语言习得机制之前,有必要提及行为主义的语言习得理论,因为乔姆斯基的先天论正是在对行为主义的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心理学家斯金纳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学者认为,人类语言行为只是刺激和反应。看见、听见和感觉到的东西是刺激,说出的话是反应。刺激—反应的哲学基础是洛克的白板论, 强调后天经验的重要性。行为主义认为语言也是种行为,学会某种语言就在后天环境中养成某种习惯,儿童的语言能力来自一系列的刺激(成人语言)他们通过模仿做出反应,如果反应正确就会得到强化,一定的刺激和相应的反应多次重复就成为习惯从而学会语言。这套理论能够解释人类在形式层面上的语言习得,正确的发音需要不断地模仿和练习,然而,在句法层面的问题上,行为主义是有很多问题的。乔姆斯基将问题总结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预料输入的缺乏。根据行为主义的观点,境中实际的语言材料对儿童的语言学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儿童的语言学习从模仿大人开始。然而,专门的研究发现,对于正在学习母语过程中的小孩,他们所处的语言环境有很多缺陷。首先,大人在平时说话过程中,为了交际的方便,会省略句法成分。其次,大人在平时说话过程中也可能犯一些语法错误。这必定对儿童的学语言学习造成干扰。然而,正常情况下,小孩在七岁左右就能掌握母语的语法。可见,母语的习得并不完全依赖于环境中预料的输入。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儿童能够说出许多他们未曾听过的句子。可见行为主义理论在语言的创造性方面也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第二,认知能力的局限。在语言的形式层面,儿童确实需要进过一个模仿、强化并最终形成习惯的过程。而句法层面,人为的试图强化并不能收到好的效果。在母语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儿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语法错误。但大人的纠正并不能使他们改正过来。错误会在一段时间后自然消失。这与儿童认知水平的发展有关。在学习母语的阶段,即七岁左右以前,儿童并不能建立起语法规范的概念。对儿童讲解母语的语法规范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刻意纠正错误并不能收到效果。只有等待语法错误的自然消失。这表明儿童母语的习得,有着很重要的内在因素,外在环境在有的方面是没有作用的。
第三,发展模式的普遍性。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设想,如果儿童的语言发展由环境决定的话,那么语法的不同方面的习得顺序是因人而异的。然而,儿童语法的发展是遵循普遍的顺序的。拿英语动词来说,ing形式先于过去式而习得。这是每个以英语为母语的小孩都遵循的顺序。这就推翻了环境决定论。
综上所诉,人类在母语习得的过程中,起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的并不是外界刺激,而是人类的大脑本身。根据乔姆斯基的假说,人类大脑中有一个掌管语言习得的机制。儿童在进入语言的环境中后,语言习得机制产生作用,生成语言能力。
那么,语言习得机制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呢?主要有两方面的功能。
第一是储存普遍语法。乔姆斯基认为,人从出生时起,大脑里就具有了关于人类语言的知识,这些知识并不是某种特定语言的具体特征,而是适用于所有语言的规则,乔姆斯基称之为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普遍语法体现了人类语言的共性,是语言中最基本的东西,适用于任何语言,高度抽象的规则。存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深层结构中。这些语言普遍原则是以参数形式出现的,处于待定状态。进一步举例做解释,任何语言都会涉及到定中关系,但是不同的语言定于和中心语的排列顺序是不同的,汉语将中心语放置在最后,所有定语放在中心语之前。例如:昨天买的红苹果。而越南语、法语等语言一般将修饰成分即定语全都置于中心语之后。例如法语的同一个句子:une pomme courge acheté hier. 其中Une pomme 是中心语“一个苹果”,置于最前。另外还有在像英语这样的语言里,这个句子应该是:a red apple bought yesterday. 当存在多个修饰成分时,将与中心语关系最近的成分置于被修饰成分之前,其他修饰成分则置于之后,形成了定中关系的第三种格局。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其实问题很清楚,首先人脑中先天具有关于定中关系的知识,然后有能力确定定中关系中各成分间的位置关系,也就是设定定中机构中参数的值。这种能力将在下面做出进一步解释。
第二方面,语言习得机制给予人类先天判断和评价信息的能力。也就是赋予了儿童对他所接触的语言参数定值的能力。儿童听到一些具体的话语,首先根据语言的普遍特征,对某一语言的结构提出假设,接着运用评价能力对假设进行验证和评价,从而确定母语的具体结构。即为语言的普遍范畴和规则赋予具体数值,婴儿就获得了母语的能力。也就是说语法规则不是由输入的材料归纳而来的,是由语言习得机制中的普遍语法转换而来的。就上面所举得例子,儿童大脑里的语言习得机制能够自行识别定语和中心语成分,并确定他们之间的远近关系和位置关系,最终确定了母语中定中结构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