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一价”,网撒了,没捞到鱼
(2011-05-12 2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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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房一价”,网撒了,没捞到鱼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但商品房一房一价并不是新规定,早在一年之前,住建部就下发了一个内容相同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还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此举显然含有遏制定价上涨空间的用意。
政策定位是:可以避免在开盘销售中,开发商根据客户数量盲目加价,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能使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获得更充分的信息,减少被蒙骗的几率,有利于规范市场。
从对房价的影响看,2007年南京就率先实行过一房一价。从2010年4月开始,上海、北京、杭州、苏州、济南等也曾发布过一房一价政策,但实际到目前为止,该政策在全国没有执行成功的先例,不知道为什么又重新来一次。
无论是“一房一价”,还是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均已作出了规定,关键看执行。即使是在房地产被严厉调控的2010年,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去年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但开发商执行得很不到位。各售楼处很难看到“一房一价”的公示信息,也不是所有房源一次性公开。执行的落实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需要占用大量行政资源,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够资源来做这个事值得怀疑。
应对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房企会先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此外,还可以采取少量多批推房的方式,每次推少量房源,通过提高后续房源的售价,来实现涨价目的。
房企应对“一房一价”案例: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前,包括一些品牌开发商在内,利用各种办法给予应对,如某高档住宅项目就实行了暗中上调部分低价户型的价格,应对明码标价。该项目未售出房源的实际销售价格,悄然上调1000元/平方米。这将致使该项目未售房源的单套总价至少上涨10万元,而户型越大单套总价上涨的幅度也就随之水涨船高。
销售价格实际上是低于这个价格的。按照“高限”提供这一价格指标进行公示,主要是为在日后灵活调整单套住房价格预留空间。任何调控政策的出台,要么持续、稳定具备长效机能,要么短期立竿见影,否则没想清楚的政策出台,只能影响公信力,反而增加了市场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