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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炒房时代,又是买房良机?!
——《深圳商报》约稿 文/王永胜
一,货币政策围追堵截,实名制卡位炒房客
楼市现在确实处于高泡沫的预警期,再不控制显然是不合适的。
中央17日发出的通知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同时政府也正在制定房产消费税和实名制等调控措施,全面围追堵截投资客和炒房者,将房价坚决地遏制在可控范围内,让极度膨胀的泡沫和市场欲望及时刹车。
二,住建部四锤跟进,严打捂盘惜售收定金
收拾完炒房客,接着开始整顿开发市场,从土地—信贷—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正在向更广、更深的方向进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主要有:可售房源必须一次公开,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预售资金纳入监管账户;明确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未开盘项目限期开盘等等。
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并在销售现场明示。对违反规定人为制造房源紧张,或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如果开发商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要发生变更,如要求涨价,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同时,《通知》特别提出,要求各地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
三,楼市新秩序的归位有利于真实的需求
对首次置业者而言,调控初期是牺牲者为了压成交量,一旦成交量大幅下挫,房价被迫调整,就出现了入市良机,对首次置业而言无所谓绝对的底部。在未来的楼市里,当中低档的楼盘没什么投资价值的时候,就恰当地把投资客压缩到了豪宅或者说商业与商务市场,这是他们未来的自留地。只要投资客不影响大众住宅产品,市场就归于平静和安宁了。
还有一个可以期待的是房地产投资渠道的多元化方向,比如呼吁了很多年的资产证券化,这些都是良性的金融衍生品,没有什么危机之虞,只有将社会游资和民年资本有效疏导才能正本而清源。
作为政府肯定是希望楼市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房价不出现大起大落,稳步前行,人人享有居住权,产业发展良性有序,利益分配尽量公平合理,这是政府的和谐之初衷;而老百姓显然也不愿看到房价跌宕起伏,让人心绪难宁,理想状态就是房价反映市场合理需求,充分享受到居住权,无论是买还是租,真正做到广厦万千,居者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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