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新“国十条”
楼市现在确实处于高泡沫的预警期,再不控制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关键看怎么调控,既要顾眼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自上而下又要顾全大局。
第一条,
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年内完不成房价控制指标,立即免职,每年都规定房价控制的范围,而且保证次年不得反弹,这些指标具体化,房价的合理值由民间权威机构论证,由民意代表通过听证会认可执行。把楼市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楼市在非天灾人祸的前提下不出现大起大落。
第二条,
国务院总理和内阁在第一任内,不能控制任期内的房价,不得连任。
第三条,
相关职能部委必须制定房地产行业30年甚至100年的发展大计,我们国家太缺乏长远眼光和国家战略决策,教育痼疾30年不变,可能贻误未来30年的竞争后劲,自毛以后越来越短视,朝令夕改,一年一变,翻烙饼翻得公信力都快没了,这是非常可怕的。在没有信仰的今天如果不想变天,这是最起码的民意基础。
提前五年规划每年的供应量和价格范畴,以及各类物业的比例关系,超出标准的红牌罚下。在楼市没上正轨之前政府要掌握价格主导权和话语权。
第四条,
全国各地公选社会精英和民意代表组成房地产听证委员会,参与相关房地产的各部委的决策会议,从房地产开始推进楼市民主进程。
第五条,
改革《土地法》,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制定改革时间表。
第六条,
改革房地产的相关税收制度,包括财税制度,制定改革时间表。
第七条,
对投资客首付直接提高到80%,利率提高到2倍。三套房地界定应以直属亲戚为标准,要维护社会传统的孝道,子女为父母买房如果是第二套是完全可以的。
第八条,
各主要城市(一、二线城市)规划出十年内、二十年、三十年的,每年须落实到位的保障房地位置和价位、套数,并且保证与商品房的严格的比例关系,由媒体监督实施申请评审制度,并公示于众;并教育民众鼓励租房,倡导青年啃老为耻,租房一样是解决居住权问题。
第九条,
首次置业仍然享受二成低首付,享受低利率,一定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要有刚需的成交量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撑,那种为了控制房价上涨不要成交量的做法愚蠢而不可及。
第十条,
在直属亲戚范围内,一次性或历年来买房超过二套的,政府不予办理房产证,必须退房,制止开发商给投资客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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