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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央企退出,只是左手倒右手

(2010-03-31 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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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78央企退出,只是左手倒右手

——晶报约稿

 

国资委本月中旬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确定了16家主业为房地产的央企。

 

一,  搞清楚国企的核心价值

 

如果国企、央企的使命是为了把控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的经济命脉和话语权的话,非主业房地产国企退出房地产而加强其自身行业的发展就理所应当;若是国企就是为老百姓服务,尤其是为广大中低层老百姓服务的话,那这些个大型企业航母利用自身条件建平价房出售给老百姓又有使命必要去控制?要是国企就是国家的赚钱机器的话,什么行业赚钱就搞什么行业又有什么不对?不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以分散风险,在做好本行业的同时投资一些房地产又有何不可?

 

调控房价的关键仍在于增加目前的房地产供给量和改变目前的供给结构,而其他方面的调控作用都是有限的,也是“打歪了的”。只有当供给充足了,房价才可能稳定,房子才可能不被哄抢。

 

央企进入房地产没有错,在土地目前市场化的今天,任何市场主体都有资格进入法律许可的行业。要解决目前严重高烧的房地产业,治本之策是国家要像经营电力、石油、煤炭一样经营土地,甚至可以将土地回归到其公益的性质上来。

 

二,是姿态还是个数字游戏?

 

很多老百姓天真地认为,78家央企的退出,有望改变央企巨额资金不断入市推高房价的态势,是楼市“去泡沫化”的开始。看看下面这些数据就明白了。

 

据不完全调查显示,央企和地方国企买地金额超过2300多亿,其中16家央企的拿地金额超过1400亿,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也不过1.59万亿。

 

78家退出后,16家央企的垄断地位将更加巩固,这或推动房价进一步上涨。16家主营房地产企业的总资产达到5616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企业的85%;2009年的销售收入达到1899亿元,占86%;净利润更是达到188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业务的94%。

 

数据显示,主业非房地产的78家央企房地产公司,虽然偶有天价拍得“地王”的举动,但论规模和总量,远不及上述16家央企。

 

以远洋地产为例,尽管3月15日在北京以40.8亿元拍得望京“地王”,但其在过去一年中的表现实际上相当沉寂。各主要城市的公开土地拍卖市场上,很少有它的身影。

 

其他主业非地产央企,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建立加油站,去年一年购买的土地不过5宗;中信集团下属中信地产、中航集团下属的中航地产和中远集团下属的远洋集团在主要城市的购地数量均没有超过10宗。相比之下,16家央企房地产商出手更为频繁,且单宗买地金额更高。

 

中海地产和中建地产的母公司中建集团,去年拿地的总投入达到500亿以上,总金额超过30亿元以上的单宗拿地就达到7宗,并仍准备了500亿元现金四处买地。

 

剩余的16家央企将成为市场主要供应者,房地产市场的资源将更为集中,新房供应也更加集中。按照一般规律,市场供应过于集中在几家公司手中,整个市场就容易被控制。按这样的操作,房价只有上涨的可能,很难有下跌的可能性。

 

所以说央企退出不会改格局,此番国资委对78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的调控确实有些表“姿态”的味道,但这78家央企无论是土地储备还是市场份额都很少,基本上不会改变房地产整体格局。

 

78家央企的退出的好处主要有二:一是避免了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行为,避免了不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央企在拿地等环节出现缺乏成本考量的决策;二是优化了央企整体的结构模式。

 

参考香港的经验,现在在香港仍然参与竞拍土地的,只有中国海外和华润置地两家央企。原因是香港土地制度在2000年以后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改为目前使用的“勾地制”,正是在这种制度的影响下,央企在财力上的优势,才没有变成最后的胜势。

 

央企何时完成战略重组,何时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实施项目,都是未知数。如果78家央企一边开发、一边拿地,那就意味着这些央企永远无法完成自有土地开发。除非国资委下令除十六家央企之外,一律不能介入土地市场,并给重组圈定时间限制,否则,国资委的表态会成为温柔的软性约束——溺爱的父亲与不听话的孩子总是成对出现,国资委与央企就是这样的关系。

 

银行对央企情有独衷的情况并未改观。据不完全统计,多家中央企业已获135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就包括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

 

要扼制央企地王现象,第一,改变银行对央企的无原则信赖,建立公平的信贷环境;第二,改变地方政府对央企的谄媚,通过物业税、消费税变革缓解地方财政难;第三,央企上缴红利用于民生,垄断部分加征红利,直到央企利润成为行业平均利润。否则,只要存在资产泡沫,央企必然成推动泡沫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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