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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新婚姻法纠结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育儿 |
分类: 闲话家常 |
新婚姻法出台后,大大维护了男人的利益,是男人的福音,被女人欺压太久的男人个个欢欣鼓舞!而对于女人来说,从此“老公约等于房东”。
我凡事慢半拍,最近也琢磨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个名?我结婚时的房子是老公家买的,房产证理应是他的名字,我压根不会去要求什么,尽管房子是我找朋友买的。孩子上学后又买了学区房,房产证我想都没想要写上我的名字。说实话,买房买车包括我们现在住的市中心的房子也是老公的名字。其实那时侯我心里也打过小算盘: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真有个什么事的,我也不会睡大街。
但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让我有些纠结。它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虽然我们买房子的钱并不是公婆出资,但一旦到那个时候夫妻翻脸,反目成仇还说得清吗?不是我不相信我们夫妻的感情,这世界变化快!谁都无法预料!还是未雨绸缪吧!
我想跟老公说说,又怕为这事闹得不快。想想老公这十几年真的算蛮好的,对我温柔体贴,对儿子有求必应,对这个家更是尽心尽力。如果为这事伤了他的心,我怎么说得过去呢?纠结!纠结!见报上说:据统计约有40%的房产 证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约80%的房产 证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看来,我是属于绝对弱势的一小部分。事实上,我一直弱势。其实,是我甘心弱势。结婚时,我没有要他家一分聘礼,我觉得不是买卖爱情。婚后,有能干的老公掌舵,我乐得轻松。
纠结了几天后,我还是这个那个得跟他说了。心里准备好了各种情况,想好了到时候是撒娇、撒泼、还是冷战。没想到人家很爽快:“好啊!加个就个嘛!又不麻烦。”啊??!!“要两人一起去的!”“那就一起去啊!”
囧!!我一头心事放下了!老公的态度,反倒让我更纠结了:真的准备去加个名吗?
其实,要真加个名,只是让我感觉就像买了份保险,买了个安心。其实,房子只是一个空壳,只有把爱情装进房子里,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家。婚姻是相濡以沫,美满的婚姻就是保障!如果婚前各顾各,婚后各顾各,那么,结婚还有什么!?
结婚,是为了更好地相爱!离婚,不是目的!
我决定还是不加了,虽然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精彩,如此诱惑。我相信自己能把婚姻经营好!我相信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