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众的社会需求来说,社会保险的普及率仍然较低。尤其是农村地区,尽管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上覆盖了农村居民,但农村在养老保险、大病救助等险种上的普及率仍然不足。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10%的县(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9年11月12日于上海发布的《2009年零点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中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针对广大农村居民对新农保的认知度、参保意愿、评价程度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调查结果显示,55%的农村居民对新农保制度有所了解,并表现出积极的参保意愿(76.8%)。在已参保的农村居民中,有74.3%认为为了参加新农保所需缴纳的费用给生活带来的压力较小,可以承受。
新政为民,农村居民参保热情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巨大挑战。一方面,农村大量的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输入与转移,农村老年人难于和子女一起生活,原本可以依靠的土地保障作用也被不断削弱。另一方面,外出务工农民逐步接受了城市居民较高的保险意识,在不断加速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居民逐渐提高了对社会养老保障的需求。对于新农保政策,农村居民有积极的参保意愿。虽然由于新政仍在试行阶段,对于大多数没听过或者不大了解新农保制度的农村居民(占总体的93%),当被问及“如果在当地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请问您愿不愿意参加?”时,这部分被访者中仍有76.8%表达了积极的参保意愿。
新农保缴费政策设计合理,大部分农民表示可承受性高
新农保目前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已经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中有74.3%认为,为新农保所缴纳的费用给生活带来的压力较小。
农保的缴费档次设计合理,受到了农民的欢迎。调查显示,已经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中优先选择中高档次的居多,60%的农村居民选择300元及以上档次,选择中档(300元)与最高档(500元)明显高于其他档次。新农保缴费金额从较低水平起步,符合我国国情。毕竟目前农村居民还不富裕,收入也不稳定,在目前的发展阶段,新农保制度必然是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提高保障能力。
新政推广:透明度提升接受度
调查显示,76%的农村居民对新农保制度对于养老作用的评价是积极的。统计表明“认知程度”与“作用评价”两变量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农村居民越了解新农保制度,对该制度的内容理解的越准确,对它的评价也更高。
同样的,对于目前表示不愿意参加新农保的群体,除了收入因素以外(52.2%),对制度不了解(17.8%)和个人出资不必要(14.6%)是农村居民不愿参保的主要障碍。调查发现,许多农村居民对新农保政策了解的并不准确,如认为新农保保障水平低、参保不划算。因此,为鼓励政策的实施,需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新农保的宣传,提升细致沟通的水平,把政策内容讲透,帐算明白;对于不愿参保的对象,要让农民准确理解参保能够享受的实在利益,让农民自愿参保,不能片面追求参保率。
新农保制度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大事,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深远、涉及千家万户的难事,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我们从农民的角度,以务实的态度把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都考虑充分,照顾周全,制度才能有效运转。而所有的努力要想在实践中有所作用、取得效果,首先必须让广大农村居民知晓,只有他们真正认识到这项制度能给自身带来的实惠,到20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的目标才不再仅仅只是梦想。
技术说明:此次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于2009年8-9月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沈阳和西安7个城市,浙江绍兴诸暨、福建福州长乐、辽宁辽阳灯塔、河北石家庄辛集、湖南岳阳临湘、四川成都彭州、陕西咸阳兴平7个小城镇及其周边农村地区的3785名18-60岁常住居民进行了入户访问。其中城镇居民2662名,农村居民1123名。数据结果已根据各地实际人口规模加权处理,在95%置信度下本次调查抽样误差为±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