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生活中,人们最容易听到的一句话是,“您在哪里工作?”,或者“您从事什么样的专业?”,言下之意,你的就业岗位是好还是坏,其实这是衡量个人的就业效用。在人们的就业行为选择中,就业效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些人认为,经济效益高的岗位就是好的就业岗位,有发展前途的就业岗位就是好的就业岗位,这是两种不同的就业效用。公益性就业岗位受政府资助,是一种安全价值很高的就业岗位,但被一些人看来是一种没有尊严的就业岗位。因此,人们对就业岗位的衡量,存在许多歧义,最简单的办法分清就业效用的主导变量。
通常对一个人来说,如果相对于就业行为B更加偏好就业行为A,那么就业行为A的效用就业要比就业行为B的效用大;但对不同人来说,选择A是发展价值,或者选择B是经济价值,就业效用是不同的;就业效用积累反映出不同人就业效用的主导变量、或者就业价值观念的理念,同样的一项社区干部,有人感到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具有广泛的发展价值,但是有些人却认为每天咄咄小事,不能发挥他自身的价值以致产生社会价值的差异性。
我国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每个人存在多项选择的可能:劳动者自主就业是指劳动者个人是市场就业的主体,有宪法赋予的就业的权利和择业的自由,包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单位吸纳、劳务派遣等。市场调节就业是指通过培育与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以市场机制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调节手段,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这是我国大多数人就业的渠道。政府促进就业是指政府通过宏观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开发第三产业、激励自主创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下岗职工和其他特殊群体实现就业,如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等。
如何比较这些就业岗位的就业效用?或者就业效用的大小?主要看个人选择的就业效用主导变量,是经济价值,还是发展价值?是安全价值,还是情感价值?主要看能否满足人的价值观或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价值观,而不论这种就业方式或者就业本身是好还是坏。
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就业效用体现在日常的就业行为选择的主导变量中。衡量一个工作的好坏,或者这种的就业方式是否适合个人的需求,最主要是取决于个人就业效用的主导变量。例如一个大学生比较自己的就业效用,选择社区就业的就业效用,就有可能比选择报考公务员大,因为,社区就业的发展价值大,可以积累自己的就业效用,较快地收回人力资本投资。而报考公务员,虽然安全价值很高,但个人发展价值受到限制,可变系数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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