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之厌
郑振铎曾写过《宴之趣》,举凡没有任何干扰的独酌、几个无所不谈的好友边喝酒边闲聊、佳年好节合家团坐共享家宴、一对恋人在酒店密室晚餐等等,认为这都是使身临其境的人心醉神怡的。
“生根要肥,长嘴要吃”。人不但活着要吃,死了仍要吃,吃花圈,吃祭品,如果有可能,从“吃月饼”中联想开来,恐怕连天上的月亮也要挖下来尝尝。华夏的“吃文化”更是历史悠久,据说中国人有三把刀为世界所不及,第一把就是厨刀。从“人间惟有读书好,世上无如吃饭难”引发开来,我倒要同“宴之趣”唱唱反调:宴之厌。
厌赶场。每个商人,每个职员,每个略有交际的人,差不多每天都浸泡在酒楼饭馆之中。有的时候,一天要赶赴三四个宴会,跑了东家跑西家,赶了南家赶北家。对这种熙熙攘攘的“赶场”行径,有人形容为妓女一般,这里坐一坐,就又赶到那里蹭一蹭,到那里刚落屁股,然后又飞到另一个地方。如此反反复复,东西南北,几个来回,应酬完毕,肚皮却空空如也,瘪得能穿过绣花针。
厌生客。常承朋友之邀赴宴,但围席而坐后,大多半生不熟甚至是生面孔。主人首先热情介绍,彼此一阵滑稽地“幸会”,然后生硬地互相握手,再后或默默的无言以对,或泛泛的言不由衷。彼此“不言不语”还不打紧,尚都可“作壁上观”,怕的是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一边无话找话,似说非说,一边似懂非懂,爱理非理。最难堪的是互相敬酒,即使主人互相介绍了一遍,但一下子记不住那么多,来敬的可碰杯,去敬的有时或拍一下肩膀,或“活学活用”称呼对方,可有时“现打现卖”出“张冠李戴”来,十分尴尬。
厌找座。倘在一个包间,那是要分主客、次客、主陪、次陪之类的,步入餐厅,该坐哪个席位?如果“客随主人意”,听其安排自然好;但有时需靠自己找,若能“找准位置”倒相安无事,若不知轻重坐了上位,被人请下来那是会面红耳赤的;还有就坐时互相谦让,甚至架胳膊,令人惶惶然。尤其是每逢红白喜事,大厅摆了四五十桌,身入其间,常常张大双眼,到处寻找熟人;有时偏偏难找,有时又熟人太多,到处打招呼、点头、握手、寒暄,却又不知坐哪一桌好,坐了东桌,似乎看轻了西桌,坐了南桌,好像有点瞧不起北桌,真是左右为难,十分窘迫。
厌闹酒。宴会总少不了酒,有人请吃饭干脆就叫“请喝酒”。每逢酒席,特别是“喜酒”,不闹酒就“不热闹”。用时髦语说,喝酒的人几乎都“闹酒炸”,不闹酒炸就觉得那酒白喝。于是有劝的、有灌的、有哭的、有笑的、有耍的、有闹的,请看一则小品:
男人:喝酒、吸烟。有何不可?
女人:管你、气你。天经地义!
男人喝酒女人醉,醉后闹酒当猴耍!
男人没醉没闹,可女人又耍又闹。男人没办法,又不能跟着一起耍、一起闹,否则闹起来人家就说——耍酒疯。
男人啊!越来越“难人”了。
女人啊!越来越不“女人”了。
厌费时。宴席不比“家常便饭”,十几二三十分钟即“酒足饭饱”,而往往动辄二三个小时。一般“行情”是:中餐从上午十一点半开始,不到下午一点半不罢休;晚餐从下午五点半开始,不到晚上八点左右不收兵,一天两餐宴会整整耗时半个工作日,比家宴多耗二三个小时。这些多耗的时间,大都耗于见了一些不生不熟的人,握了一些不冷不热的手,说了一些不伦不类的话,喝了一些不因不由的酒,时间老人则不依不饶地将宝贵的时间从“宴中人”身上收回去了。
宴之趣?宴之厌?利弊相连,各自体味。
(载2010年
5月10日《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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