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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传先:北京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降低意味着什么?

(2011-09-02 16:30:43)
标签:

房地产

分析研究

楼市研究

山水檀溪

襄阳房地产律师

营销研究

赵传先

分类: 房地产法律与实务

赵传先:北京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降低意味着什么?

 

    20 11年8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出台《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宣布下调房屋买卖代理收费费率。新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从8月31日起开始执行。

 

    北京市现行住宅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于1997年制定,一般代理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5%,独家代理服务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8%。根据北京市新的收费政策,住宅成交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下、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及以下、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以上,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均下调0.5%,分别为成交总额的2%、1.5%、1%和0.5%。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水平将下降20%以上,其中独家代理服务费用水平降幅在30%左右。

 

    过去住宅买卖衍生的其他服务无明确的收费标准。新规明确了三项业务量较大、实际收费较高的其他服务收费标准:代办房地产登记、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最高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政策实施后上述三项服务费用总额将下降80%左右。

 

   

    北京市一些经纪机构过去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现象,比如除收取经纪服务费外,另外加收信息费、看房费、网签费等多项费用,引发了较多价格举报和投诉。新的政策一是规范了服务内容。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佣金所对应的基本经纪服务内容,应包含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买卖合同三大项15小项服务。二是规范了佣金支付方式。经纪机构应在完成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后,方可向委托人收取佣金;佣金由买卖双方各负担5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三是规范了具体收费行为,就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和强制收费作了具体规定。四是在楼市调控的大背景下,下调服务收费,有利于提高成交量,一定程度地刺激了楼市的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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