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先:地方政府试点房产税,对楼市影响几何?
一、背景:
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不到两天,6月2日,发改委体制改革司一位副司长在一场新闻通气会上作出“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表示。这也是发改委就房产税改革的第二次表态,而此前发改委曾专门针对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的说法进行辟谣。这也证明了研究人员关于房产税的说法并非无中生有。对住宅征收房产税已经提上日程。
6月2日,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对媒体表示,重庆开征房产税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目前正在等待回复。这是继上海、湖北、湖南之后,第四个与房产税扯上“关系”的地区。
二、地方政府试点房产税动力有多大?
我们先来看一下房产税征收后的影响:
1、地方政府税收短期会有阵痛。
房产税对投机性购房会有较大抑制,房价上涨会有一定程度地遏制,楼市成交量在短期内会有较大幅度地下降,进而影响地方政府的税收会有短期内的影响;
2、地方政府的税源因房产税的征收会有一个长期的保证。
由于房产税是针对房屋的保有环节进行征税,在房屋的所有权期限内均需纳税,因此,对保证地方政府的长期税源是一个重大利好。如上海按每年1000万平方米的新增面积,均价按15000元/平方米计算,按千分之八征收,每年可新增房产税12亿元,10年后每年仅此一项就可达120亿元。2009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为2540.3亿元,其中地产的贡献达四分之一。这就是说,十年后若上海一平方米新房也不销售,也可有120亿的财政收入。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早进行房地产税的试点利大于弊。我推测,各地在发改委支持房产税的试点意见出台后,均会积极推动房产税在本地试点。而这将又在一定程度上打压房价。但由于房产税比率较低,对打压房价作用有限,更多层面是一种心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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