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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传先:经适房共有产权模式可以推广

(2010-02-06 00:33:30)
标签:

杂谈

法律

房产

赵传先

分类: 房地产法律与实务

赵传先:经适房共有产权模式可以推广

 

背景:

中国已经开始起草《住房保障法》。据起草小组专家介绍,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问题,规定将由出资的地方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出资比例主要根据土地使用和建筑及安装费用比例确定。

 

江苏南京共有产权房模式

 

南京的房改政策一直都走在全国最前列,“经适房共有产权”思路即南京提出。按此模式,申请人可以依照规定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其余部分产权由政府采取租赁的方式给予保障,租金按市场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申请人须在五年内一次或分期按其购买时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购买属于国有产权面积。如5年后购买属于国有产权面积,按房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重新确定的价格执行。

 

共有产权的好处:

1、产权明晰。政府和经适房的居住者均可先享共有权人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义务。

 

2、便于监督。若政府拥有共有产权,即可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介入,也可以平等者的身份介入。当居住者违返关于经适房的规定时,即可进行行政处罚,也可提起民事诉讼。

 

3、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关怀。在一定期限内,居住者可以优惠价格享有获得完全产权的房屋,让弱势群体感到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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