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先:房地产优惠政策到期应该延续
去年10年,中国房地产步入低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伴随着中国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国房地产在今年三月以来出现小阳春,之后一路高涨。现在在一线城市有滞胀迹象,但二三线城市依旧看好。这其中带动房地产一路高歌的重要原因就是对于首套房的首付款降低以及对于首套房的七折利率、营业税等优惠政策。然而,该政策即将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目前,虽无到期是否延续的明确说法,但随着时间的临近,各方猜疑该政策是否会延续。综合各种因素,我认为,该政策应延续下去。
一、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
目前看来,鼓励老百姓购买自住型住房是我国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拉动内需。在我国出口未出现向好的情况下,依靠拉动内需是必须的,这也和我国的政策是吻合的。单从此点来看,该政策就有延续的必要。
二、营业税的优惠,有利于二手房的交易,也有利于拉动内需。
《若干意见》规定,“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以上规定,虽然可能助涨炒房之风,但更大的作用对于改善性住房者是一个福音。这同样有利于拉动内需。
三、优惠政策应延续,但要从严执行。
从我国这几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来讲,我认为最有效的就是二套房政策、利率政策和营业税政策。下一步,我认为需要做的仍是如何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的问题。对于首住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要长期支持,要长期鼓励,对于这些需求,要将信贷优惠政策长期化,我认为要一直坚持下去,但要从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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