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工作基本规范
(2019-02-12 16:41:43)分类: 教育杂谈 |
教研员工作基本规范
1.教学调研:每个教研员每月确定1至2个薄弱年级组就教学倾向问题展开调研。每周保证有2-3节时间下年级听课指导教学,并做好记录,每学期覆盖全部教师。
2.听课评课:听课笔记认真记载,有书面分析意见并在课后认真评析,每周3节,每学期不少于45节。
3.组织活动:教研活动有主题、准备充分、组织严密、有效果。每学期不少于10次。
4.教师培训:
5.教学科研:撰写教研文章:选题为学科教学教改的前沿课题,论述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指导价值和创新意识,每学年1篇。同时每学年完成一篇学科报告。 三年内至少主持一项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指导1-3位青年教师的课题研究。
6.网上教研:每个学科组要开展网上教研,每个教研员每学期开展一次网上教研,上传资料5篇。
8.信息报道:及时向媒体反映学科改革动态和经验。每学期至少区级以上录用1篇。
9.实践示范:每个教研员都要积极参与教学实践, 教龄在20年以下的教研员,每学期至少上1节研究实践课。教龄在10年以下的教研员,每学期至少上2节研究实践课或根据需要承担兼课任务。
10.命题评价:命题反馈的满意率达75% 以上。期望分误差不超过7%。
教研员工作基本考核办法
1.加强过程考核,实行工作记载制。
2.实行自评,学段和教研室三级考核。
3.民主评议,一学期一次。
4.每学期总结评比。每学年教研员述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