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江日报》报道,上海人素有穿睡衣上街的习惯,弄堂里、菜场上、马路上到处可见穿着花睡衣或顶着满头发卷的上海女人。这被看作上海市井文化的典型画面,但上海市政府对居民的最新要求是:在2010年上海召开世博会前“穿睡衣睡裤不能出门”。
昨天讲全运会,今天来讲世博会吧。咱们中国人很讲待客之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客人进门之前主人收拾收拾,给宾客留个好印象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把什么都纳入城市形象并试图以行政手段去干涉就难免荒唐。说实在的,我也很不能接受满街都是穿着睡衣睡裤的男男女女,在我看来这跟穿内衣出门性质没什么两样,无非布料多少而已,都很不雅,但相比之下,我宁愿接受这种不雅、不文明的现象存在,也更难接受行政权力可以无限逼迫公民的私人空间和行为。
穿睡衣上街的确不雅,但这是一个市民素养问题,要改变和提高只能通过一代一代人慢慢来,这毕竟不属于交通违法。闯红灯、翻栏杆之类的行为既属于文明素质范畴,也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去规范和治理,但穿什么衣服出门才符合文明的标准也能用行政手段吗?一方面,这种来自政府对市民的“要求”政出无门,另一方面很多城市总是在什么重大活动来临之际搞这种东西更加引发公众反感。从操作层面看,我很好奇,上海市这个要求如何落实。万一哪个女人顶着一头发卷穿着睡衣出来打酱油,你怎么着吧?抓起来拘留还是罚款?“钓鱼执法案”还未平息恐怕又将波澜再起。前些年重庆为了迎接亚洲市长峰会,把全市乞丐都“集中起来”,等峰会完了再放出来。这种美其名曰“集中”的做法已经涉嫌侵犯公民权力了。
其实如果世博会的主办方认为上海女人穿睡衣上街实在不雅,完全可以想一些聪明的办法。比如找一些在公众中有影响力、号召力的公众人物来拍一些生动的、有亲和力的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播出,登在报纸上,呼吁上海市民提升自己的形象。这不是很好也很简单的办法吗?比起生硬的“政府要求如何如何”哪个效果好?所有的媒体资源都在政府手里,为什么不充分合理的运用它呢?在这方面台湾做的非常好。一些政治人物经常现身公益广告,呼吁环保啊,抵制家庭暴力啊,关心残障人士啊等等,广告拍得很美、很艺术、很有亲和力,效果也不错。我们那么多官员去考察过,一点没发现?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性格,有些是好东西,有的不那么好,比如世界的浪漫之都巴黎满街都是狗屎,踩上去的感觉很不浪漫。当年巴黎市长希拉克就曾经要求巴黎市民“向狗屎宣战”,改变不良形象,但是巴黎绝对不是因为要在巴黎召开一个什么国际盛会或者什么国际活动才做这件事情。也就是说,巴黎市民认为,解决狗屎问题是巴黎人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治理国家和管理城市是一门大学问,而解决“睡衣上街问题”只需要一点点小智慧和对权力的一点点自制力。对我们的很多官员来说,前者不成问题,后者总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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