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新闻报道,一名城管在执勤时见一个中年男子把烟头扔在了地上,在劝说不听的情况下该队员敬了11个礼,该男子终于捡起了烟头。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前不久某市发生的一件类似事情:城管整顿路边排档时发现一桌拒不配合的市民,在耐心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一群城管将一桌正在排档吃饭喝啤酒的几个人团团围住,不打、不骂、就用眼睛一直盯着他们看,整个过程一言不发,默默凝视,就这样对峙了将近一个小时,那几个喝啤酒的哥们终于崩溃了,撤!这条街头新闻被好多媒体报道过,有人还说这属于“软暴力”。我觉得虽然这个帽子大了点,但是人们看到这样的事情除了好笑,肯定还是多少有点不舒服。到底哪里不舒服呢?过去城管打人你们不舒服,现在人家不打也不骂,你们怎么还不舒服呢?
在我看来,这两件事情有点类似,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作为所谓的执法者,城管兄弟们在基本上没有严谨有效的执法规范的情况下,只能充分发挥想象力和主观能动性,创造性、艺术性执法,这两个精彩瞬间已经达到了行为艺术的边缘。可以肯定,城管敬11个礼让人把烟头捡起来和用目光迫使人们不在路边吃大排档都没有错,不应该被指责,至少他们在努力扭转“城管只会打人”的不利形象,而且基本上接近了电影《方世玉》中雷老虎“以德服人”的水准。而人们不舒服的原因就在于,人们不断发现,城管在不使用暴力,不能拳打脚踢的时候竟然再也找不到有效的执法手段,而被逼成了行为艺术家。执法者给被执法者敬11个礼,没什么不对,但它显然不属于正常并有效的执法手段,用一群城管的目光使人崩溃,更难说是执法行为了。
所以我认为,直到今天我们的城管执法基本上还处于“史前文明”阶段,办法想了千千万,政策出台了千万条,还是原始状态。8月7日媒体报道国家建设部开始进行了一项名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暨运行机制研究》的课题研究,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设部负责人介绍说,一个重要的思路是“大城管改革将有市长直管”。现在中国的城管现状真的比较乱,河南省有的市城管挂靠在建设局,广东省有的市城管挂靠规划局,有的自己成立了城管执法局,还有的搞出什么城管警察编制等等。哪一种最有效且不论,就连哪一种才合法都说不清!“市长直管”的思路我断言必将是无疾而终的“城管新思路”中的又一条。
由市长直管就能彻底改变城管执法的面貌了吗?简直是开玩笑!什么叫“市长直管”?以中国的行政体制,堂堂一个市长能对城管直接管到什么程度?还不是层层分解到分管市长、各区县、各街道?难道中国城管的水平将直接体现为市长的水平的?我看直接体现者永远是那帮身份可疑的协管员。这就是著名的“木桶理论”——桶里能装多少水决定于最短的那一块木片。城管的症结问题还是在于,机构和执法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没有解决。什么叫城管?不就是城市管理吗?政府体制里警察、环卫、环保、市政公用、交通等等那么多部门不都是在进行着城市管理吗?有什么理由单独又成立一个城市管理部门,而且这个机构的执法权是由哪一部法律赋予的?不要以为有了一两个红头文件,有个某某市什么暂行规定,就算合法了。没有国家上位法的严格规范,各地城管执法各搞一套,在各种异想天开、奇思妙想甚至灵光乍现之下把执法搞成行为艺术也就成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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