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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胆大过狗

(2009-05-26 16: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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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最近日黑龙江黑河市一位市领导被狗咬了,大怒,下令全城禁狗,所有家养的狗都要宰杀。随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政府才解散打狗队,废止了“全城杀狗”令。中青报评论其中一段这样写道:狗咬谁都行,别咬了领导,咬了领导,弄不好全城的狗都遭殃。历史上这样威风的好像只有皇帝。明武宗因为姓朱,不许百姓杀猪。现在我们某些领导,仅仅因为自己被狗咬了一口就要把全城的狗都禁掉。虽然两者性质稍有不同,但霸道的劲头差不了多少。天高皇帝远。皇帝远了,自己就是皇帝,是皇帝就要抖威风。打狗禁狗的新闻都发生过,除了落下骂名没见什么成效。

     狗给人带来很多快乐,当然也给人带来很多麻烦,这跟养孩子差不多,谁家小孩不是宝贝,谁家孩子又没给父母带来烦恼?大多数文明城市都有对犬只的管理规定,但具体规定又不尽相同。不同的管理规定一方面反映出不同的社会现状和公民素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管理者的认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但是因为某官员被咬就要屠杀全城的狗,除了封建时代的暴君恐怕再难找到这样的例子了。有句话叫:冲动是魔鬼。我看,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最可怕的魔鬼。关于犬只管理的事情,我提醒那些随时可能冲动的当权者两件事:第一,犬只(不管名贵与否)都是老百姓的财产,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任何人无权随意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第二,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热门话题,我国某些地方曾经发生过的全城打狗杀狗的事情一度被很多境外媒体大肆报道,严重损害了我国政府形象和国民形象,弄得上面很恼火。恐怕是当官的都知道,境外媒体不是你宣传部打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

      我一直坚持认为,在对我们的官员需要进行的各种教育培训中,最最迫切的,最最急需的是法制教育。普法教育最最重要的对象是我们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吏们,尤其是基层官员(这听上去很悲哀,但我们必须正视)。要赶紧让他们至少懂得一个最最基本的常识:作为一个国家公务人员或者一个行政官员,开口说任何话之前,决定做任何决定之前第一件事就是问问自己(吃不准的问问身边明白事儿的人)——法律允许吗?而不是由着自己的好恶和利益来做判断和决定。西方新闻学有句流传甚广的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在黑河这件事情的背景下,我们可以换一种表达:敢咬人的狗不算胆大,而被咬的人要因此杀光全城的狗,说明今天中国某些掌权者的胆子比狗胆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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