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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语原创男老师教师强奸女生教育杂谈 |
分类: 清语原创杂论 |
这是发生在青海省乐都县某学校的一个案子。一名15岁的六年级女学生,在上晚自习时,在三年级教室内被42岁的男老师强奸。(据《西宁晚报》)
那晚,寄宿留校的学生在一个班级内上晚自习,因学生吵闹,负责上晚自习的男老师便让该女生记下违反纪律学生的名字,该女生只记了三个学生的名字,给了老师,但该男老师还让她记下其他违反纪律、大声吵闹学生的名字,可是教室内都不是同一年级的学生,该女生没有办法来记录那些违反纪律学生的名字。此时,淫心已起的男老师将该女生拉出教室外,拉到了三年级的教室内,在教室后面将该女生强奸。受到屈辱的女生在宿舍内哭了一夜,直到周末回家时,女孩的奶奶发现了女孩情绪的异常,再三逼问下,女孩才将事情和盘托出。女孩的奶奶急忙打电话给女孩的母亲。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孩母亲急速赶到家里,带着女儿到公安局报了案。
民警立案后,该男老师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可让办案民警意想不到的是,第二日,报案母女俩就要到派出所销案,这让公安的侦查工作陷入了僵局,不过后来公安案终于查清了事实的真相。原来该男老师为了能够保住老师的职位,以10万元为承诺,要求母女俩销案。母亲考虑家境贫困,就同意了那名男老师的要求,母女俩销案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10万元钱。民警掌握了线索后,将该男老师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一位为人师表的男老师,趁着学生上晚自习之际,以让该女生记下违反课堂纪律学生名字为由,他明知道,该女生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认识不全,反而偏要让该女生记下那些学生的名字,从而为将该女生拉出教室外找借口。在另一间无人的教室内,该男老师将女生强奸。这样处心积虑的老师怎能为人师表?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猥亵自己的学生,这样的老师岂能有人性?末了人家报了案,男老师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不惜以金钱来亵渎法律,买通母女俩,令其销案。这样猥琐的手段竟是出自这名有着学术知识的男老师之手,真的让人匪夷所思。这样的老师,又怎能教导好学生?现在事情出来了,不惜以重金来买自己还要做老师的位子,这样的老师在校园里岂能让家长放心?
母女俩为了金钱,竟然将受到的耻辱忘之脑后,令犯罪者逍遥法外,这样的现象不得不让人深思,究竟让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重要?还是金钱重要?假如每一个犯罪分子犯了法之后,都能够拿钱来买通的话,这个社会岂不是天下大乱?!
一名男老师,怎就成了一名强奸女学生的禽兽?由一名令人尊敬的人变成丧尽天良的淫棍!这样没有素质,没有道德,没有教养的老师又是怎样混进教师队伍的?这样师德丧尽,无法无天的老师,又怎能称之为为人师表?
学生证处于成长阶段,受到伤害,就有可能留下一辈子的心灵伤疤。学校的老师必须提高自身修养,素质败坏的老师应该及早清除出校园,清除出教师的队伍,要知道,他们伤害的,可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文:长垣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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