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周,过得时间真是漫长:
周一倒桩考试,早早的去了,却被关了,虽说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接下来没有几次能去练习小路),但是心里还是有些郁闷。
周二下午案件开庭,比较简单的一个票据付款请求权案件,在开庭前法院来电联系,说是要把我放申请的证人出庭作证,改成第三人。开庭还算比较顺利,对方当事人承认票据是他们开具的,但是紧抓住原被告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为由,不肯支付。后法院做工作,对方已同意调解。我方当事人也不再坚持全额付款,案件基本可以调解结案了。
周三在单位整理了交通事故案件的资料,又核对了一下数据。帮忙同事接待了一个劳动争议纠纷的案子。
周四上午先去师姐处去了另一朋友要的东东,以较快速速吃了午饭,就往法院赶,下午婚姻案件调解。在路上发生一个小插曲,我觉得地址是杨高中路3288号,靠近桃林路的。后面一句肯定是对的了,所以也就是上海科技馆附近了,但是后来翻了卷宗发现,记录的竟然是杨高南路,咦,咋回事呢,打电话让师们帮忙查交通,说是靠近东明路。不靠近桃林路。这是离调解时间还是十几分钟。在地铁上,越想越觉得这个杨高南路不对,不管了,下车,打车,直接到杨高中路,这是也打通了法院的电话,说是杨高中路,不是南路。呵呵,看来有时候还是不要相信书面的。也有记错的时候。好不容易赶到调解处。
真是佩服调解大妈的耐性,对方当事人絮絮叨叨的一遍遍讲述这我方当事人的不是,大妈几次要打断都无从下口,后来由于我实在有事要办,也感觉不能调解结案,就坚持立案开庭,还算不错,很快的速度转立案,开庭时间安排的也不算长,最起码在当月安排了开庭。
下午调解结束后,就去帮一个朋友买东东。跑来跑去的,用了两个小时左右,能帮到朋友的忙还是很开心的。
周五,觉得一周很辛苦,就决定不进单位了,在家里看看书,整理一下最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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