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格高
(2019-09-22 18:07:54)分类: 散文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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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在《咸菜慈姑汤》一文里提到,沈从文喜欢吃慈姑。“我到沈从文老师家去拜年,他留我吃饭,师母张兆和炒了一盘慈姑肉片。沈先生吃了两片慈姑,说:‘这个好!格比土豆高。’他是对什么事物都讲‘格’的,包括对于慈姑、土豆。”读到这句时,不禁莞尔。沈先生一句话,土豆就躺枪了。 在我心里,樱桃就比桃子格高,豌豆比蚕豆格高,枇杷树就比枣树格高。春夏之交,是一年当中吃枇杷的时节。现在很多蔬菜、水果在大棚里种植都错乱了四季,但至少枇杷还没有。也许是因为枇杷小众,格高。18岁那年夏天我去同学家玩。她家院里有棵树,她摘了果子给我吃。我把它当成杏,洗了就连皮吃,被同学喊停。她告诉我这是枇杷,要撕皮吃里面的果肉。仔细分辨一下,它们真有差异,最明显的是摘枇杷都带一个小梗。为什么呢,因为枇杷娇贵呀。作家车前子说过,采枇杷,要捏住枇杷梗,然后顺势一拗,手不沾果实。一沾,第二天枇杷就起褐点,腐烂。所以,哪怕是男人采枇杷,都要翘起兰花指,小心翼翼地。 看到树上结的枇杷,嘴馋了,赶紧去超市买来一盒新鲜的枇杷过嘴瘾。橙黄色的枇杷果表面附有一层细细软软的绒毛,摸着有天鹅绒般的质感。撕开果皮露出橙黄的果肉,放进嘴里,软软的,酸酸甜甜的,好滋味,清新之味!这味道决不会把你弄得五迷三道、神魂颠倒。它没有荔枝那样使人想日啖三百颗的魔力,也没有榴梿芒果入口时浓郁甜糯的芬芳。可是,当你偶尔想起它,会觉得回味无穷。就像青春时暗恋过的那个人,一直在你记忆中,有疏影横斜的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