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做官
(2014-08-13 15:41:48)
标签:
刘宠
公仪休
宝物
会稽郡
子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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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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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清正廉洁,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宋国有人得了块玉,拿去献给当权的大官子罕。子罕不受。献玉的人说:“给做玉器的师傅看过,说是件宝物。”子罕道:“你的宝物是这块玉,我的宝物是‘不贪’;我若是收下你这块玉,你和我的宝物岂不都丧失了吗?”
《淮南子·道应训》也有记载,公仪休在鲁国为相,有个人了解到公仪休最爱吃鱼,便投其所好给他献上了一条鱼。他的弟子们都劝他收下,可公仪休坚决不受:“你们想,如果我今日收下了这条鱼而导致有朝一日丢了相位,再也不能靠自己的俸禄买鱼吃了。如果我不收这条鱼,保住自己的相位,就能够长久地靠自己的俸禄买鱼吃了。”
东汉刘宠在任会稽郡太守时,政绩卓著,操守廉洁。在他离任前,会稽郡五六位老人各带了一百文钱送给他,可刘宠不肯受。老人们流着泪对刘宠说:“我们奉送这点儿小钱,聊表心意。”盛情难却,刘宠只好收下几位老人各一文钱。他出了山阴县界,就把钱投到了江里。后人将该江改名为“钱清江”(在今绍兴市境内),还建了“一钱亭”、“一钱太守庙”。从此,“一钱太守”的美称便在当地传开了。
清白做人,廉洁做官,是立身立命之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利益当头时三思而行,自觉用法制和规则约束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御种种诱惑,才能最终顺利绕过人生路上诸多私欲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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