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春秋时期晋国的一位典狱长官名叫李离,一向秉公不阿,执法如山。
有一次,他在审阅过去的案卷时,发现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脱下官袍,让卫兵把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的大殿前,请求判处死罪。晋文公见了,慌忙下座为他松绑,说:“官职既然有贵有贱,处罚也当有轻有重,再说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责。”李离长跪不起,说:“臣下官职最大,从来也不让给下属一点权;俸禄最多,也从没有分给下属一点利。今天我有了过错,难道就可以推给下属了吗?请判处我死刑吧!”说罢,他猛地站起,朝卫兵手执的宝剑扑去,顿时鲜血迸溅,死于殿前。
像上述故事中李离这样视职责如生命,以身徇法,拿自己开刀的例子还不多见。李离引咎自杀的故事读后非常感人,我们在对李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和气慨感到钦佩的同时,他用自己生命换来的沉甸甸的教训,也足以让我们警醒和清醒。而今,有些高官却不是这样,对出现的问题是搪赛,是躲避,是推卸。在李离面前,他们显得那么渺小。
“责任”两字重千钧,马虎不得,为官者当思量,只有像古代李离一样视职责如生命,才能时时把老百姓的生命放在心上,只有有了这种强烈的责任心,才能当一个好官。
(戚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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