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关键在“市民化”
(2012-01-19 0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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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改造土地权属解铃还需系铃人社会变革杂谈 |
分类: 东西南北 |
国家统计局17日发布数据,2011年我国大陆城镇人口达6907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51.27%,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已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但现实中,较之快速推进的空间城市化,人的城市化仍相对滞后,“半城市化”现象突出。
城市化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契机
城中村可谓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独特现象。城区“吃”了村庄,又“消化不良”,城中村的土地权属、户籍等体制仍保留农村模式。一方面是城市的快速扩张,另一方面是户籍、土地等制度缺乏弹性,二者不同步造成局部与整体的脱节。城中村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保留着农村模式,几乎被城市遗忘。“非农非市”的尴尬处境导致其长期游离在城市规划外,基础设施不配套、安全隐患多、治安情况复杂,反过来制约城市的整体建设和品质提升。
城市化造就了城中村,解铃还需系铃人,解决这个问题还要靠更加科学的城市化。目前看,城市发展亟须城中村把占地释放出来,让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成为可能。城中村改造商机巨大,可能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城中村改造带来的实惠集中体现在两方面: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区产业层级。例如,因为下水管道不连通,城中村的废水进不了污水处理厂,滇池很难治理,更不用说腾出来的土地用于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另外,通过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
保障好城中村居民“最后一次获益”
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化的进程中,政府必然要面对公共利益、开发商和城中村居民等各方面利益博弈的问题。而这其中,居民可谓最弱势的一方。大部分城中村居民是失地农民,房子是他们最后的依靠,这就意味着城中村改造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获益”的机会。以前城中村改造推进慢,主要是因为操作机制特别是利益分配政策不明晰。我们要推行“先安置、再搬迁、后拆迁”的改造模式,让被拆迁人有信心。
政府主导拆迁不是虚的,政府在各方利益中摆正自身的位置,就不会有野蛮暴力拆迁。在城中村改造中我们的工作要细致到位。
城中村改造绝不是给房子、给补偿那么简单,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一种旧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体制机制,堪称一场社会变革。如果不计算社会变革的成本,只算经济账,就把这个问题简单化了。坦率地说,有些拆迁拆出的“暴发户”放高利贷、盲目投资甚至肆意挥霍,搞不好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好事变成坏事。
政府部门应该创新社会管理,赋予城中村改造后的居民以市民身份,在入学、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市民待遇。同时改变原有的村庄管理模式,让改造后的城中村居民逐渐融入社区。这些都做好了,才算是完整的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