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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

(2011-01-06 23:09:53)
标签:

上新街

空巢老人

社会老龄化

老年人权益

重庆南岸

杂谈

分类: 老年天地

http://bjrb.bjd.com.cn/res/1/1/2011-01/06/13/res01_attpic_brief.jpg

 

 

  ■ 2010年10月21日,重庆南岸上新街一敬老院,84岁的文显容婆婆被儿子“寄放”半年,每次跟他联系都称明天就来。文婆婆常常埋头不语,她也不知儿子何时会来看她。

  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透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眼下已基本完成,民政部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占我国总人口数14%的1.67亿老年人将通过修订后的新老年法受益。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4年。

  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离家后的中老年夫妇。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此次修正草案的出炉,让这些空巢老人看到了与子女相聚的美好前景。

  老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价值感的丧失。随着工作、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人们把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老人往往处于被遗忘的角落。

 老人需要的是精神层面的沟通,让老人感到子女是需要他们的,这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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