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清扫大街是件好事大有必要
人民日报6月12日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6月6日,安徽蚌埠市62家单位数千名机关干部走上大街,义务清扫城区环境卫生。今年的5月20日,该市4000余名机关干部也曾冒雨走上街头进行义务劳动。机关干部清扫大街,在当地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支持者认为这样做能形成志愿行动氛围,不赞同者认为行政系统须各司其职。此前,据人民日报和人民网报道,山东的济南、河南的信阳、黑龙江的大庆、四川的成都等城市机关干部,都曾走上街头进行义务劳动,清扫沿街马路,捡拾绿化带垃圾,擦护栏,铲小广告。这样的举动,在当地也都引发了不小的热议。
机关干部参加义务劳动,已被实践证明是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都十分有利的事。在过去的年代里,我们的行政和事业单位,经常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各项义务劳动和服务,已经成为一个优良的传统和良好的风气。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继续弘扬这个优良的传统和良好的风气,推动机关干部义务进行志愿者活动,从而收到转变作风、改善环境、提升文明和促进和谐之效果。从实际来看,
机关干部义务清扫大街,确实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它使机关干部在亲身劳动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人们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使我们的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稳定、文明和和谐。
行贵有恒。机关干部清扫大街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应当成为一种风气,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制度。义务劳动,人人有责。我们希望各行政和事业单位都能积极行动起来,把这项活动做细、做强、做好,并长期坚持下去。这是干部的责任、事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
(戚平然)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