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坐了11年冤狱被无罪释放,并获65万元的国家巨额赔偿,赵作海一夜间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
曲终人未散,赵作海似乎意犹未尽,开始利用自己的名气帮人打官司。
10月11日上午9时,身着崭新西服的赵作海出现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赵作海代理的这场官司是一起发生在21年前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发地就在老赵服刑的河南省第一监狱所在地——开封。
自从赵作海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高调复出,表示要免费帮人打官司后,一夜之间他成了“香饽饽”,找他帮忙告状的人络绎不绝。
老赵也真有侠义之气,他对当事人承诺,如果有困难没钱打官司,愿意拿国家赔偿给他的钱来帮助。
然而,令老赵始料不及的是,开封首秀并不顺利,他在法庭上陈述的意见未被采纳,不得不黯然离开法庭。
第一次失利并没有让赵作海灰心丧气,老赵打官司的第二站是上海, 这次,赵作海帮忙的是一起土地纠纷案。
比在开封更惨的是,他吃了
“闭门羹”,奉贤法院以“身份问题”将赵作海拒之堂外,使得赵作海只能郁闷地坐在旁听席观看了这场庭审,颇有些有劲无处使的纠结。
高调复出,两次受挫并没有影响老赵的热情,大有愈挫愈勇的慷慨。
日前,赵作海受云南志城房地产开发商的邀请,来到昆明“考察”。志城房地产开发商的问题是,他们要叫板昆明市规划局。
真不知道老赵在昆明是否会重蹈开封、上海那份尴尬的覆辙。
面对处处碰壁,不能不让人产生疑虑,赵作海变身“公民代理人”后,帮人喊冤的路能走多远?
一边是找他打官司的人络绎不绝,一边是在法庭上热脸碰上了冷屁股,赵作海的名人效应究竟有多少含金量?
赵作海之所以成为“香饽饽”在很大程度上是当事人看中了他的新闻卖点。
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个沉冤昭雪的对象,如果没有媒体的特殊关注,他的冤案得以平反、赔偿的几率很可能大打折扣。
作为舆论监督的成功范例,他的一举一动对曾经关注过他的媒体来说都可以成为新鲜的话题而加以放大,而这也正是有冤情的人对赵作海趋之若鹜的关键所在。
但是,赵作海之所以成为赵作海,得到媒体的过度曝光是因为他的案件具有典型示范的卖点,同时也具有不可复制的特点。
如果过度依赖赵作海的名人效应,指望他一露面就会赚来眼球,敦促冤案化解,无疑是脆弱的法律防线蒙上了天真的虚幻色彩。
我并不看好赵作海选择的帮人喊冤的路能走得顺畅,因为坦承不怎么懂法的老赵很难在帮人维权的关键时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可以为老赵的精神喝彩,但喝彩的同时,又为当事人对于走正常的法律渠道信心不足,对法律的需求存有盲点感到悲哀。
冤有头,债有主!赵作海作为一个受害者来为其他受害者喊冤叫屈,怎么看也觉得有些悲凉。
但愿,赵作海能早日回家,好好种田,安心过日子。
到那时,我们周围的冤案会急剧下降,我们的生存环境会大大改善,我们的社会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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