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关山度若飞
兰州老人阎政平手持板砖在金港城北门口砸车一事,无论是一出闹剧还是“正剧”,现在已归于平寂。 一个月来网民及媒体沸沸扬扬地热议“老汉砸车”,已弄出了多种版本:
有人提出是阎政平为行人在“斑马线”上争取路权,愤而砸车,并赞成老人“挺酷”的行为,认为是伸张正义,促进立法,应当叫好。
也有强烈反对老人行为的,认为破坏法度,在法治社会中,理应受到法律的惩戒,以儆效尤 ,提出“公民正义”,是“法律范围”内的正义,任何无视国家法度,漠视公众安全的行为,都缺乏正义的基础。结论很明确,“老汉砸车”,严重违法。甚至担心,引导人们遇事不去找警察,而去“法外自决”,导致“以暴制暴”,容易引起天下大乱,人人自危,甚至从阎政平老人的“疯狂板砖”行为,想到发生“社会群体事件”的可能性。
有的认为老汉的砸车行为有观赏价值,娱乐大众、大众娱乐;老汉的砸车行为没有实用价值-,斑马线的问题还是要国家立法来解决。(备不住当地人大还得为此专门开会,专题研究“斑马线”问题,并建议政府专门成立一个“斑马线治理办公室”,编制纳入“公务员系列”)。
还有的所谓“专家”弄得更绝,已经考虑到阎政平的心理是否有问题,认为是一件“社会心理事件”,什么心理?具体没提,难道是“仇富”心理,看到别人开轿车,自己来气?我想不应该是,现在轿车已进入普通家庭,几百万元的“法拉利”买不起,随便弄辆夏利、奥拓开开,一般家庭还不是太难。要说有别的心理问题,我看也不像,从该老汉砸车画面上我还真没看出来有什么“精神异常”,所以我看所谓“社会心理说”,也站不住脚。
至于“专家”话语权本身的“权威性”就别提啦,最近让“抄袭门”闹腾的,一些所谓“专家”都成了拿起“板砖”猛拍自己的“砖家”啦,但愿那“板砖”别也是假的!
我想现在咱大家谁也别把“老汉砸车”这件事弄得太复杂啦,“革命烈士临牺牲时,什么口号也没喊”,老汉砸车时,肯定也不会先琢磨一下“自己心理是否有毛病”!但是我怎么想也觉得“老汉砸车”,是一件让人感到很耻辱的事,是一件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脸上无光的耻辱事!
一、据说该老汉既不是“便衣交警”,也不是“交通协管”,也不占什么“公务员编制”,可以说管理城市交通安全不是他的本职工作,所以“老汉砸车”首先就暴露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严重不作为”,既然那条街道经常发生交通肇事,政府部门又在那设立了“红绿灯”,那对于不守“规矩”横冲直撞,严重威胁民众生命安全的司机,为何没有处罚和管理,“红绿灯”毕竟不是“峨眉山上的猴屁股”!
我想谁也不要解释“道路太多,我们管不过来”,只要一些城市拿出管理“形象道路”的那个劲,就没有管理不好的,也不会有哪个司机长了“贼胆”,敢在“政府街上”横冲直撞的?
至于说制定“斑马线管理办法”、“马路牙子暂行规定”等等一系列“扯蛋法规”,我想就没有必要了,只要把一个“城市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真正执行好了,就足够啦!
二、 管理好城市交通道路安全,应该是政府部门最基本的职能,也是寻常百姓看得到摸得着的,如果管理不到位,“红绿灯”形同虚设,一些司机必然就会“不遵章守纪”。想到在香港时没有看到一个乞丐,当地人说,如果出现乞丐,那是政府的耻辱,至于汽车横冲直撞,逼得人们拿起“板砖”的事情,那就更不可能,因为在香港公共场所吸烟这么大点的事都将被罚款几千港币,所以一直没有看到有吸烟的人,就更不用担心有人敢开车撞我啦!在澳门过斑马线时汽车更是远远停住,等候行人过街,曾再三摆手让汽车先过去,但司机就是不动,不是司机觉悟高,而是当地政府有严格规定和管理!
同样是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对比看一下“老汉砸车”的当地政府部门在管理上是否有缺失?是否是一种“不作为”的耻辱哪?
老汉砸车闹剧已经谢幕,诚然,从法律角度来说,老汉的行为的确是违法的,阎政平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虽然善意的出发点,迫切希望解决问题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甚至受到广大民众和道德、社会舆论的支持;但是用一种违法行为去制止另一种违法行为,这本身就是极端错误的,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现在,交通违法已经越来越成为广大民众最关心,也是各方面都必须严肃面对和认真解决的社会问题了,我想,面对城市交通秩序非常混乱的问题,面对“老汉砸车”的社会影响,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是否能中得到有益的反思。
真希望我们的社会,不会再出现“老太太砸车”的事件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