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切尽在那副扑克里面。待亨利发过誓后,塞巴斯蒂安先生对他如是说。一切尽在那副扑克里面。发过的誓还在耳边,血也流了,再加上塞巴斯蒂安先生那般郑重其事,亨利显然很有些失望。但一切唯扑克是务——“其它就依样画葫芦地照着做就行了,”他说。于是,亨利不分昼夜地不断练习,甚至睡梦里也在练,常常从睡梦里醒来,手来还拿着扑克牌在反复操练头一天教的魔术手法。大多时间他都在卫生间里练。尽管他很想给汉娜看,却又不能,因为汉娜不是魔法师,没有发过誓。因此,即使对她,他也必须保守秘密。白天的时候倒不是很大问题,因为汉娜在巷子里与琼·克劳福德玩,父亲在干活儿。可一旦他们回来,门常常被敲得梆梆响。他们搞不懂他在里面干啥。亨利则想尽一切办法掩饰,边冲马桶,边发出痛苦的呻吟和叹气声,然后开门出来。“要不要看看医生?”他父亲问他。“每次我回家,你都在里面。”亨利说不用,没事。可父亲怎么也不相信,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他怀疑不会有好事。真正的问题是,他父亲也需要那地儿,一天,亨利在盥洗室的拖帕架后面发现了酒。他以前从不知道父亲喝酒。可几乎是一夜之间,他就变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酒鬼。亨利明白,父亲就是在卫生间里面喝酒的。但他没有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塞巴斯蒂安先生教给他的每一种魔术手法都有一个专门的名字。蒙大拿障眼法。喀尔巴阡搬运术。山地暴动法。霍迪尼逃生术。有好几十个。就跟上学那样,亨利必须得一个个给背下来。不过,这没什么难的。简直易如反掌,一点也不见得难。训练重复而单调,累得人精疲力竭。可是以亨利的年龄学习这个,似乎是恰逢其时,就像学语言,他几秒钟就能掌握那些复杂的动作技巧,而且不到天黑就能练得烂熟,连塞巴斯蒂安先生也颇感惊讶。你将会大有可为,他对亨利说。太不一般了,比我还厉害。无需你对任何讲,别人都会知道你是在我这里学的,因为除我之外,你不可能在任何人那里学到这些本领。除塞巴斯蒂安先生别无第二人。
亨利每天都去见他。等汉娜去跟琼·克劳福德玩后,他便以最快的速度跑上那六段楼梯,惹得宾馆服务员和那些衣着时髦的客人驻足观看。每天,塞巴斯蒂安先生都在那里等着他,坐在同一把椅子里,穿着同样的衣服,惨白的脸上是一成不变的笑容。亨利想要问他的皮肤是怎么了,因为他双手也是那样的颜色;想问他是否有出去晒过太阳,因为那模样——他的模样——像从未晒过太阳。他像是从未出过门,从未走出过这个房间——在这房间降生,一切所需都由客房服务部和服务女生送上来。但这样问似乎是不恰当,因为可能是什么病。如果塞巴斯蒂安先生想说,他自己会说的。而亨利知道他不想说。他们唯一的话题就是魔法,而这对于他们双方都已足够。
开始,内容所及全是手法技巧。技巧掌握了,魔法会自然而至。你得给魔法一个居所,他告诉亨利说,待它信任你,对你有一种归属感,你得让它来了后有地方容身。技巧演化而成艺术。一旦成为艺术,它就不再仅仅为你所有。你就得与人分享,不得不与人分享。你得寻找观众为其表演,而这些人需是自认为懂得个中道理,认为这不过是魔术效果,是靠做手脚、误导、诈术,或可能是与某位观众串通,或利用某种秘密的机关、镜子等造成的。你要设法巧妙地展示出种种效果,让观众眼见却幻,不知作何解释,却在他们内心里又觉得这一定有办法解释。但事实上没有理由,甚至是你自己也解释不了。困惑不解本身就是娱乐的一部分。它是披上真实外衣的谎言。想想吧,生活中少有如此的行道,有人会心甘情愿掏钱来让你欺骗,而你却是这其中某个行道的大师。唯有这个时候,当他们自认为明白了其中缘由,唯有这个时候,他们才会意识到这是一个弥天谎言,意识到他们亲眼目睹之所见,远远超乎他们那孱弱贫乏的想象力。魔法,他反而复复而反地说。魔法啊!
亨利是一位绝佳的门徒——对其一切之所言,他俱奉为真实。
* * *
夏季里,一拨又一拨衣着华丽的客人涌入富丽门酒店。他们优雅,可爱而快乐。他们似乎汗水都不出一点。在亨利眼里,他们个个都那样光鲜整洁,似乎刚刚才从人类生产线上下来,而且一生下来就是成人,有用不完的钱。任何生活的伤痕,任何使我们其他人未老先衰的曲折风雨,都不会眷顾他们。男的白色的礼服笔挺,女的一律高腰长袍,晚上则锦裘裹身。太多的动物为这些人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但亨利觉得它们肯定很乐意这样做的。汉娜跟她们很像,她跟她们一样光彩照人。
七月份,酒店客人爆满。这意味着沃克先生极少有时间陪孩子们在一起。除了工作,他极少有时间做任何其它事情。三个人唯一凑到一块儿的机会是吃饭的时候,而且时间也非常短暂。这使沃克先生感觉身心疲惫。如此的工作,如此的生活,让他心力交瘁。他在自己身上,已开始看到种种死亡的影子:苍白病态的肤色,呆滞无神的目光,一天深似一天地陷进颅骨的面部肌肤。自从发现了父亲秘密的酒瓶,亨利每天早上都要去查看,用铅笔在酒的位置轻轻做一个标记。而事实证明,这只是多此一举。两天时间,他父亲就把一整瓶酒洗劫一空,然后那地方又换上一瓶新的。工作充其量只是让他身体受损,而酒精则使他头脑混浊,烂醉如泥。他常常忘事,记不起怎样修马桶,配钥匙,堵塞漏洞。他常常丢工具。亨利无意间听见酒店经理克罗顿先生——沃克先生叫他“大奶酪”,他是亨利见过的最胖的家伙——一见到他父亲就骂他。“你简直像个废物,”他嘶声叫道。他意思挑得很明,暗示他随时可能丢饭碗。“我手上有一百多号想要得到你这职位的求职者。我是看在朋友的份上才雇用你的。我希望你能明白。但友谊也是有个限度的。有客人已经开始投诉了,沃克先生。”晚饭时,父亲一言不发——谁也没说话。他们打开收音机收听《飞侠哥顿》[1],让屋子里充塞着人说话的声音。他似乎根本就不存在。
因此,亨利和汉娜只好自己玩自己的。较之过去,他们更是没人理会。一边是亨利在习练各种技法,一边是汉娜在传授各种把戏——不过教的却是琼·克劳福德。到7月中旬,琼·克劳福德学会了坐、站住不动、打躬求怜;亨利则学会了让红桃Q钻到你半个小时来一直坐在屁股下的皮夹子上来;他们父亲更是一天之内就能让满满的一瓶酒无影无踪。亨利急不可耐地想将自己的本事展示给汉娜看,可有誓言在先——预先未习练娴熟,绝不向同道之外的任何人演示魔法。塞巴斯蒂安先生还没说自己习练已经炉火纯青。这事只有他们俩知道。因此,他继续接连数小时地呆在卫生间里,时不时地冲洗马桶,给人造成一种假像,觉得他在做其它事情。
汉娜的小手总是轻轻地敲三下。
“亨利,”她叫道。“动作快点儿。我要用厕所。”
“去大厅那边的厕所。”
“我忍不住啦。”她拧动门把手,可门是锁着的。
亨利痛苦地哼了一声。“你千万不要进来,”他说。“要臭死你。我肚子有问题,汉娜。非常严重的问题。我拉的东西很难闻。”
“骗人。”
“不是。”
“我知道你在里面做什么,亨利,”她说。
“你知道才怪,”他说。“我做的事情跟谁都一样。”
“不,”她在门外说,“我知道你在做什么。你在里面玩扑克。”
亨利打开门。她站在门前,似乎有生以来就一直站在那个位置,并将永远这样站着。她就在他面前,那么自然,优美,不可撼动。他们看着对方,像过去那样,像相互间一切所思所想都清清楚楚的时候那样。他们各自不再有任何秘密。
“他告诉我了,”她说。
“他告诉你了,”亨利说。他有些儿不明白。“他告诉你的?”
“他说我可以知道这件事,”她说。她笑一笑。“因为我是你的妹妹。而且他说将来我会成为一位好助手。”
“助手,”他说。
“魔术师助手。”她为这一预言兴奋不已。
亨利点了点头,嘴里说了些什么,连他自己也没听明白。太让人费解了。他心神纷乱,没法子想明白。塞巴斯蒂安先生说过不告诉任何人,他没有告诉别人,可塞巴斯蒂安先生自己却告诉了别人。事情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你认识塞巴斯蒂安先生?”亨利说。
她点了点头。“但他不叫这名字,”她说。
“他叫这名字,”他说。
“那是过去。现在他叫‘了不起的詹姆斯’。”
“你这样跟你说的吗?”
她说是。
“也许是其他人,”他说。“是另外一个人。”
她摇了摇脑袋。“真正的白色人,”她说。“只会有一个这样的人。”
她低头看了看亨利攥在手里的扑克。“给我表演看看吧,”她说。
“我不能表演。”
“他告诉我说你很棒。”
“没他认可,我不能表演。”
“他告诉我说……”
“你是怎样认识他的?”亨利问她道。他终于定下神来,理清楚了自己到底想要知道什么。
“他帮我喂琼·克劳福德,” 她说。“有一天。”
“帮你?”
“帮我喂他。我的东西不够琼·克劳福德吃。我不想他走,去其它地方找吃的。后来有一天,了不起的詹姆斯提着一桶剩菜剩饭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太神奇了。”
“神奇?”
“就像是有魔法,”她说。她蔚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也许是魔法吧,”亨利说。
“肯定是的。你从没见过有哪只狗这样开心的,或者有哪个女孩这样开心的。”她笑了,但马上又正了正脸色。“自那以后我们就成了朋友,了不起的詹姆斯和我。”
“塞巴斯蒂安先生。”
“行,”她说。“你喜欢这么叫就这么叫吧。”她又看了看扑克。“你是不愿给我表演啦?”
可亨利什么也没听见,他只是沉浸于自己的思绪中。“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告诉我,”他说。“你的事情。”
她看着亨利,耸了耸肩。她拂去哥哥眼睛前面浓密的头发。“有什么好说的呢?”她说。“别这样拉长脸嘛。那天我们相遇,他成了我的朋友。仅此而已。”
[1] 《飞侠哥顿》(Flash Gordon),美国科幻连环漫画,作者亚历克斯·雷蒙德(Alex
Raymond),初版于1934年7月,后为多种媒体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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